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效力

贈與合同的生效條件有哪些

贈與合同的生效條件有哪些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地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給予財產的一方稱贈與人,接受財產的一方稱受贈人。贈與合同作為財產所有人依法處分自己財產的一種法律形式,屬於轉移財產所有權的合同。贈與合同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所贈財物必須是屬於贈與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財物。贈與人贈與的財物屬國家、集體、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財物,贈與合同無效。贈與如果是為逃避履行法定義務,將自己的合法財產贈與他人,利害關係人主張權利,該贈與合同也無效;
2、必須是贈與人自身意志的真實表示,如果受到欺詐、脅迫或在趁人之危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則贈與人可以主張撤銷;
3、受贈人願意接受贈與的真實意思表示。如果受贈與人不願意接受贈與,則贈與合同不成立。
根據《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贈與合同原則上是實踐性合同,所以贈與合同的成立要件僅一般情況下不僅需要有贈與人與受贈人意思表示的一致,還要求必須進行贈與財產的交付。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只要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達成一致,即可成立。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 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標籤:生效 贈與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