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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萬的合同糾紛律師費是多少?

一、5萬的合同糾紛律師費是多少?

5萬的合同糾紛律師費是多少?

5萬的合同糾紛律師費是3000到5000左右,不涉及財產關係或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不含10萬元)的,每件案事收取500元至5000元的基本代理費,涉及10萬元以上財產關係的,除收取基本代理費外,另按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取:

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每件按5%~3.5%收費;

100萬元以上至500萬元(含500萬元),每件按1.5%~2.5%收費;

5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每件按0.5%~1.5%收費;

1000萬元以上每件按0.25%~0.75%收費。

二、律師費由誰承擔

(一)由有關規定明確規定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

1、合同糾紛案件中,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情形。債權人行使撤銷權所支付的律師代理費、差旅費等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第三人有過錯的,應當適當分擔。

2、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具體案情,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

3、商標民事糾紛案件。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案件具體情況,可以將符合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律師費用計算在賠償範圍內。

(二)有關規定有所規定,但不明確,司法仲裁機關可依此酌情裁判,由敗訴方承擔合理的律師費用之情形:

1、專利糾紛案件。如果專利糾紛案件中律師費要計算在被告的賠償數額範圍之內,必須是以“因調查、制止侵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為前提。

2、擔保權糾紛案件。債務人如依約履行債務,債權人的權益即能得到實現,由於債務人不履行義務,債權人不得不通過訴訟的方式來實現權利,由此所支付的律師費是當事人為實現其債權而支出的費用,屬於當事人的財產損失,《擔保法》第21條規定的 “實現債權的費用”應當包括合理的律師費。

3、不正當競爭案件。《反不正當競爭法》第20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給被侵害的經營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並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4、人身損害賠償、名譽侵權、交通肇事案件。針對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提出“律師費在性質上屬於財產利益,原則上可作為損失,即可要求敗訴方支付。

5、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所需差旅費、文印費、交通通訊費、調查取證費等辦案必要開支,受援方列入訴訟請求的,法院可根據具體情況判由非受援的敗訴方承擔。

6、仲裁案件。仲裁庭有權在裁決書中裁定敗訴方應當補償勝訴方因為辦理案件所支出的部分合理的費用,在實踐中,該費用應包括律師費,但仲裁庭對該費用的承擔問題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權。

(三)、雙方可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任何涉及到合同財產糾紛的民事案件,為了使得權益得到更好的維護,在向法院提交訴狀之前,案件定事就會聘請律師為自己辯護。任何受到委託請求的律師,都需要按照既定的標準,確定可以收取的律師費範圍,至於具體可以得到的律師費,需要與當事人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