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公司還沒續簽的話怎麼辦
公司跟員工之間的勞動合同到期了以後如果不續簽員工本人肯定也會覺得非常不安,其實還是公司的相關領導人員還是沒能夠提起對續簽勞動合同的這件事情的高度重視,續簽勞動合同這本來就是受到我國勞動合同法明確支持的。那員工遇到合同到期公司還沒續簽的這件事情應該怎麼辦呢?
一、合同到期公司還沒續簽的話怎麼辦?
合同到期未續簽但繼續工作,雙方形成新的勞動關係。
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二倍的工資。
由於屬於事實勞動關係,雙方都可以隨時解除:
單位解除時,除需要支付已工作期間的工資外,還需要支付合同到期未續簽的經濟補償,以及解除事實勞動關係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解除時,除可以得到已工作期間的工資外,還有權得到未續簽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二、勞動合同期滿怎麼辦?
1、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當事人雙方來説,都是至關重要的。由於勞動合同期限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因此,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用統一的目標來約束當事人的意志。要堅持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在堅持有利於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下,要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為訂立勞動合同是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事情,關係到雙方的利益。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願。
2、勞動合同期滿怎麼辦《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均未涉及終止勞動合同的程序性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如何操作?期限屆滿當日辦理終止手續,期滿日前辦理終止手續,還是期滿日後辦理終止手續?沒有具體規定,法律留有空白。
鑑於勞動合同到期,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續訂勞動合同還是終止勞動合同、是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選擇問題,故,應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前,留給雙方一定期限予以考慮、權衡,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對此,應借鑑《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的相關規定,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是續訂勞動合同還只終止勞動合同。由勞動者在書面通知上明確意見即可。這樣,一方面既保證了勞動合同屆滿後勞動關係的狀態,或者因勞動合同終止而中斷,或者僅勞動合同續訂而連續;另一方面,可以真正實現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
由此可見,合同到期公司還沒續簽但是隻要事實勞動關係還一直存在的話,等同於公司是需要給員工支付雙倍工資的,不過如果員工本人不想將現有的勞動關係處理的非常尷尬的話,其實自己在勞動合同即將到期之前就應該跟公司表明想要續簽的這種意向的,有些事情也不能就單方面的聽從公司的安排,自己也要學會積極爭取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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