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違約賠償起算點是什麼
合同違約1.07W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三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確定合同違約行為的起算點的意義,是為了在發生糾紛之後,方便守約方計算違約金,主要分三種情況,我舉例説明:
第一種情況,張三問李四借100塊錢,約定6月1日歸還,到期後張三仍不履行的,那麼6月2號就是違約賠償的起算點。
第二種情況,張三問李四借100塊,但是沒有説什麼時候還,那麼李四需要對張三進行通知,並給予合理的準備期,該準備期屆滿的第二天則為違約賠償的起算點。
最後一種情況,如果張三明確通知李四,這100塊不還了,也就是俗稱的預期違約,那麼李四收到該通知的時間為違約賠償的起算點。
這裏提醒大家注意一點,在司法實踐中,預期違約的舉證責任相對而言比較困難,尤其是口頭上的拒絕履行。如果沒有紮實的證據,在合同履行期未屆滿之前主張預期違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建議大家謹慎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確定合同違約行為的起算點的意義,是為了在發生糾紛之後,方便守約方計算違約金,主要分三種情況,我舉例説明:
第一種情況,張三問李四借100塊錢,約定6月1日歸還,到期後張三仍不履行的,那麼6月2號就是違約賠償的起算點。
第二種情況,張三問李四借100塊,但是沒有説什麼時候還,那麼李四需要對張三進行通知,並給予合理的準備期,該準備期屆滿的第二天則為違約賠償的起算點。
最後一種情況,如果張三明確通知李四,這100塊不還了,也就是俗稱的預期違約,那麼李四收到該通知的時間為違約賠償的起算點。
這裏提醒大家注意一點,在司法實踐中,預期違約的舉證責任相對而言比較困難,尤其是口頭上的拒絕履行。如果沒有紮實的證據,在合同履行期未屆滿之前主張預期違約,法院一般不予受理,建議大家謹慎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一百一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
關於當事人違約而變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律師解析:關於當事人違約而變更合同的情形分別有: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合同;法律其他規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
民法典採購合同違約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規定採購合同違約的處理方式是請求違約方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
-
一次性購買車位是否可以退款
律師解析:車位買了可以退。根據協議,如果協議可以退款,則可以退款。如果沒有協議,當事人想退還停車位的,屬於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才能退還停車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解除購買停車位的合同。合同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依法...
-
合同簽了之後違約如何賠付
律師解答:向法院提交訴訟材料。律師解析:合同糾紛律師可以在瞭解案情的情況之下,然後出現民事起訴狀,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訴訟材料來進行處理。1、瞭解案情,收集證據。2、審查主管與管轄、審查時效。3、準備訴訟資料。4、代理申請財產保全。5、參加法庭審理工作6、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