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約定利息的借款合同可以要求給付利息嗎
合同糾紛2.23W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在借貸合同中沒有明確利息,視為不支付借款利息,也就是該借款利息無需償還。這並不代表任何時候都不需要返還利息,根據《合同法》第(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211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在借款到期的時候,如果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如期履行,則可能會產生逾期利息。根據合同法第61條,如果在借貸合同生效後,雙方當事人根據借貸合同進行補充約定,約定利息標準需要符合法律規定,在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利息,雙方當事人予以簽字核對,該補充協議有效,利息需要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百零四條
《民法典》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在借貸合同中沒有明確利息,視為不支付借款利息,也就是該借款利息無需償還。這並不代表任何時候都不需要返還利息,根據《合同法》第(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211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在借款到期的時候,如果沒有按照相關規定如期履行,則可能會產生逾期利息。根據合同法第61條,如果在借貸合同生效後,雙方當事人根據借貸合同進行補充約定,約定利息標準需要符合法律規定,在補充協議中明確約定利息,雙方當事人予以簽字核對,該補充協議有效,利息需要償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十一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二百零四條
《民法典》辦理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貸款的利率,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的上下限確定。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
合同不成立的法律規定是哪些?
一、合同不成立的法律規定是哪些?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很多,包括當事人不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合同中有非法的內容等。《民法典》關於合同無效情形的規定: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
-
集體合同訂立有什麼條件
一、集體合同訂立有什麼條件集體合同訂立需要滿足的條件有:集體協商的內容、時間、地點應由雙方共同商定;集體成員意思表示真實;集體合同的期限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內,雙方代表可對集體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解除;法定其他條件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質押合同是簽訂時生效嗎
一、質押合同是簽訂時生效嗎質押合同並不是簽訂之日起生效,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生效。質押合同是諾成合同。質押權以質押物的轉移佔有為生效要件。簡單的説就是債權和物權成立的條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經諾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權的生效需要質押物轉移佔有...
-
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別
一、提前終止合同怎麼認定關於提前終止合同的認定,如果雙方協商一致或者有法定事由,提前終止合同就不存在違約的問題。若是當事人一方想提前終止合同,那就存在違約的問題了,這時就需要給與另一方一定的違約賠償。《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合同約定解除】當事人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