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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義務完成的含義是什麼?

合同履行完畢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按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自己的義務,使合同的權利與義務中止的情形。任何合同規定義務的執行,都是合同的履行行為;相應地,凡是不執行合同規定義務的行為,都是合同的不履行。因此,合同的履行,表現為當事人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當合同義務執行完畢時,合同也就履行完畢。

合同義務完成的含義是什麼?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合同的履行,表現為當事人執行合同義務的行為。當合同義務執行完畢時,合同也就履行完畢。

其效力可以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的規定,對於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需要採取書面合同而沒有采用書面形式,以及簽訂了書面合同但未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的,只要一方履行了主要的義務,另一方接受的,法律將認可該合同的效力,不管採用書面形式或者簽字蓋章與否,均在所不問。

換言之,法律認同事實合同關係,雖然合同的簽訂有些許瑕疵,只要符合一方履行了主給付義務,對方又予以接受這兩個構成要件,該合同就成立生效,雙方當事人就會受到合同的約束,所以在實踐中,願意合同得到實際執行的一方在對待合同簽訂的瑕疵,或者處於合同弱勢一方因情況緊急或工作被動來不及簽訂書面合同,或者簽訂了書面合同但對方當事人尚未簽字蓋章但又要求立即履行的時候,不妨起草好合同項下標的物或者主要義務的書面簽收文件,請對方當事人在自己履行完畢合同主要義務以後予以確認驗收,從而對合同簽訂時的瑕疵進行補正,以使合同得以成立生效受法律的保護。

這同我們平常所説的“生米煮成熟飯”形成既成事實有點相似,可能區別在於合同的事實履行是由法律明確規定的。解決這種類型的問題最關鍵的就是要收集保存好對方接受主要義務的證明,比如收貨單,驗收證明和承諾付款書等等。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當合同義務執行完畢時,則合同也同時履行完畢。在法律上,為了保障雙方合法權益,建議收集保存好對方接受主要義務的證明。

標籤:合同 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