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個人簽訂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是什麼
一、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是什麼?
(1)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實(這是認定違約責任的前提條件),主要包括:
①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
②當事人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
③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
④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等。
(2)不履行經濟合同的事實,必須是由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過錯引起的。
(3)當事人的過錯,可分為故意違約和過失違約兩種: 故意違約:是指當事人明知自己的某一行為將給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後果,卻放任此種行為的發生(如收到貨物,無故拒付貸款等); 過失違約:是措當事人應當預見自己的某種行為可能給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後果,但由於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然已經預見到了,但因輕信此種後果可能避免,而沒有取必要的措施,致使後果發生,造成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實。 但不論是故意還是過失違約,都要承擔違約責任。
二、 承擔違約責任方式
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以下幾種:
1 、支付違約金
違約金: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的,在合同債務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義務時,向對方當事人支付的一定數額的金錢。
2 、損害賠償
損害賠償:是指因合同一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而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失時,違約方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經濟補償。
3 、繼續履行
繼續履行:是指由法院或仲裁機關作出要求實際履行的判決或下達特別履行命令,強迫債務人在指定期限內履行合同債務。
4 、其他補救措施
第一百一十一條 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
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一百一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後,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根據上述的資料,公司與個人簽訂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的條件有很多條件,比如一方沒有支付酬薪,或者因為當事人過錯進行違約。都需要承擔違約責任。那麼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也有很多種,包括支付違約金等等。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隨州律師。
-
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有哪些
一、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有哪些購銷合同必須具備的要素:(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
-
簽訂裝修合同要注意的問題是什麼
一、簽訂裝修合同要注意的問題是什麼簽訂裝修合同要注意以下問題:1、檢查裝飾公司的手續是否齊全,一個合法經營的裝飾公司,營業執照是必要的;裝修合同是具有法律效應的文本,所以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候要先對各方面進行了解。2、將裝修設計方案和裝修預算都確定下來以...
-
標的款未支付合同可撤銷嗎,合同撤銷權糾紛怎麼處理
一、標的款未支付合同可撤銷嗎合同標的款未支付的,不影響合同的撤銷,合同出現可撤銷的情形時,在撤銷權期限內的,當事人可以申請撤銷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
-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
一、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1、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生效,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期限包括附生效期限和附終止期限兩種。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