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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提存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一、合同提存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合同提存期限是怎麼規定的

合同提存期限沒有明確規定,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時間是5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四條【提存物的受領及受領權消滅】債權人可以隨時領取提存物。但是,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根據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

債權人領取提存物的權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存物扣除提存費用後歸國家所有。但是,債權人未履行對債務人的到期債務,或者債權人向提存部門書面表示放棄領取提存物權利的,債務人負擔提存費用後有權取回提存物。

二、提存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1)提存物的所有權從提存成立之日即由債務人移轉到債權人;

(2)自提存成立之日起,提存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債務人移轉到債權人;

(3)提存期間,提存物的孳息歸債權人所有;

(4)債權人有權隨時領取提存物,但債權人對債務人負有到期債務的,在債權人未履行債務或者提供擔保之前,提存部門根據債務人的要求應當拒絕其領取提存物;

(5)自提存成立之日起,不論債權人是否提取,均視為債務人在其提存範圍內已經履行債務,相應的債務消滅

(6)債務人實施提存後,應及時通知債權人;

(7)提存成立後,提存機關負有保管提存物的義務

三、提存的條件有哪些?

(一)債權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

(二)債權人下落不明;

(三)債權人死亡未確定繼承人、遺產管理人,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未確定監護人;

(四)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標的物不適於提存或者提存費用過高的,債務人依法可以拍賣或者變賣標的物,提存所得的價款。

在司法實踐中,債務人提存的原因是因為債權人的因素造成本人沒辦法及時還債,可是具體情況也不一樣,所以提存的期限不能由國家法律制度統一規定,如果債務清償期限屆滿後沒辦法及時還債,建議債務人及時將標的物提存。

標籤:合同 期限 提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