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糾紛

可得利益是評估還是審計?

一、可得利益是評估還是審計?

可得利益是評估還是審計?

可得利益是評估還是審計應當是根據不同情況來進行不同的判斷的。

1、生產利潤損失評估:如:因一方延期交付(或延期調試)設備、原材料或交付的設備、原材料質量不符合約定而導致另一方延誤生產期間的損失

2、經營利潤損失評估:如:因一方違約解除承包、租賃等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後不及時交接承包、租賃物(包括車間、廠房、生產用特種車輛等)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

3、轉售利潤損失評估:如:因一方延期交付合同標的物或交付的標的物質量、數量不合約定,致另一方向第三方轉售的交易失敗而受到的損失。

二、可得利益損失評估報告書的內容有哪些?

1、標題及文號。 評估報告的標題及文號是不可缺少的內容;

2、聲明。註冊資產評估師恪守獨立、客觀和公正的原則,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準則的規定,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提醒評估報告使用者關注評估報告特別事項説明和使用限制;

3、摘要。應當提供評估業務的主要信息及評估結論;

4、正文。

(1)委託方、產權持有者和委託方以外的其他評估報告使用者;

(2)評估目的;

(3)評估對象和評估範圍;

(4)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5)評估基準日;

(6)評估依據;

(7)評估方法;

(8)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

(9)評估假設;

(10)評估結論;

(11)特別事項説明;

(12)評估報告使用限制説明;

(13)評估報告日;

(14)註冊資產評估師簽字蓋章、評估機構蓋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夥人簽字 。

(5)附件。與正文有關的數據、房屋圖片等內容。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對於許可的利益是有非常明確的規定的,因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對方如果存在違約行為,導致有一些可得利益損失,那麼就需要經過專業的有關機關來進行評估和審計。並且最終確定數額,然後要求對方賠償。

標籤:利益 評估 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