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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確認糾紛訴訟費怎麼算?

一、物權確認糾紛訴訟費怎麼算?

物權確認糾紛訴訟費怎麼算?

物權屬於財產類案件,具體的物權確認糾紛的訴訟費收費標準如下: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2.5% 50元)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2% 550元)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1.5% 1550元)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1% 4050元)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0.9 % 5050元)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0.8% 7050元)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0.7% 12050元)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0.6% 22050元)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注:簡算公式:標的 0.5% 42050元)

二、物權確認糾紛的典型形態有什麼?

物權確認糾紛,是指就物權的成立、內容及物權的歸屬而產生的糾紛,在訴訟上稱為確認之訴。確認之訴按照法律的規定,只能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並通過民事訴訟程序解決。同時,確認之訴是進行其他相關訴訟的前提,在訴訟標的的成立、內容及物權的歸屬未得到確定前,其他相關訴訟無從進行。物權確認之訴包括所有權確認之訴、用益物權確認之訴和擔保物權確認之訴。

適用物權確認糾紛案由的,主要是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確認之外的物權確認糾紛,多數為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糾紛,也包括土地之外的動產所有權和建築物所有權的確認糾紛。但是我們應當特別注意的是:按照我國現行法律的規定,對於土地的所有權歸屬問題有爭議的,應當由行政機關確認,而不是通過訴訟解決。

(1)所有權確認糾紛,是指當事人之間因標的物的所有權的成立、內容及歸屬產生的民事糾紛。

(2)用益物權確認糾紛,是指就用益物權的成一立、內容及歸屬所產生的民事糾紛。

(3)擔保物權確認糾紛,是指就擔保物權的成立、內容、歸屬及效力順序等所產生的民事糾紛。

物權確認糾紛訴訟費與訴訟標的的金額有關,物權確認糾紛只能由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物權的成立和內容而產生的糾紛就是物權確認糾紛,根據規定,物權確認糾紛有三種形態,所有權確認糾紛,擔保物權確認糾紛以及用益物權確認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