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糾紛

物權保護糾紛確認合同效力是怎麼認定的

物權保護糾紛確認合同效力應該到相關部門做好登記,拿到的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房產作為不動產,其物權確定應依循物權公示原則。我國不動產物權採登記生效主義原則。相關法律規定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物權保護糾紛確認合同效力是怎麼認定的

關於不動產物權變動模式,系以登記生效要件為原則,登記對抗要件或登記處分要件為例外。但物權公示與否影響的是物權變動而非影響合同效力。相關法律規定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物權變動不以登記而以事實行為的成就為標誌。未辦理物權登記而處分該物權雖不能發生物權變動,但卻不影響合同效力。當事人對可合理期待將來取得合法物權的不動產簽訂的買賣合同或者協議效力不應受制於物權登記與否。

對事物的認識要建立在對事物本體把握基礎之上。一般而言,合同成立建立在雙方平等自願基礎之上。合同以書面形式的確定其內容,而標的作為合同內容的一個重要方面更需要明確具體。但在合同簽訂乃至履行過程中,由於客觀原因的限制,雙方並不能通過文字準確表達雙方的真實意思,故對於相關合同內容的解釋應全面考慮與交易有關的環境因素,以明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這也對日常生活中籤訂合同的當事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着風險自負的原則,以法律規範自己的行為,參與各種法律關於以利生活。

物權保護糾紛確認合同的效力問題不僅僅侷限於物權是否有做記錄,因為沒有做記錄的合同,同樣也是可以有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法官可以以這份合同會有效證據,當發生糾紛時,可以通過這份材料來維護合法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