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確認糾紛訴訟費是多少?
一、股權確認糾紛訴訟費是多少?
股權確認糾紛訴訟費是應當根據訴訟標的額來進行確定。股東確認糾紛提起訴訟的,需要的訴訟費用包括受理費、申請費等,而具體要繳納多少依據是否涉及到財產而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二、什麼是股東代表訴訟
股東代表訴訟,是指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主體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時,公司怠於追究其責任,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股東可以自己的名義代表公司提起訴訟。
當事人之間對股權歸屬發生爭議,一方請求人民法院確認其享有股權的,應當證明以下事實之一:已經依法向公司出資或者認繳出資,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已經受讓或者以其他形式繼受公司股權,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依據該條規定,當股權歸屬發生爭議時,當事人應當提供取得股權的實質性證據,證明已經依法向公司出資或者認繳出資。即通過出資、認繳出資方式或者受讓方式依法原始取得或者繼受取得股權。
根據《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的前述規定精神,公司股東取得完整股東資格和股東權利,必須符合實質要件和形式要件。實質要件是出資,形式要件是對股東出資的記載和證明,即公司章程記載、股東名冊記載、工商部門登記。股東資格確認糾紛,不僅僅發生在公司股東與股東或者股東與公司之間,在公司債權人要求公司股東承擔有限責任之外的其他民事責任時,也必須對當事人是否具有公司股東資格進行確認。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釋強調股權取得的形式要件的意義在於對公司股東之外的第三人利益的保護。對於公司內部關係而言,實際出資是股東對公司最重要的義務。因此,對於股東資格確認訴訟,首先應當區分當事人爭議的法律關係性質是屬於公司內部法律關係還是公司股東與公司之外第三人之間的公司外部法律關係,然後確定相應的審查標準:在訴訟涉及股東與公司之外第三人之間的外部關係上,應貫徹外觀主義原則,保護外部善意第三人因合理信賴公司章程的簽署、公司登記機關的登記、公司股東名冊的記載而作出的行為效力;在公司股東之間因股權歸屬產生爭議時,應注重股權取得的實質要件,即是否實際出資,是否持有出資證明書,是否行使並享有股東權利。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因為股權方面發生一些糾紛,想要到法院來提起股權確認之訴完全是可以的,但是這個過程當中會產生一定的訴訟成本,也就是需要提交有受理費用和案件的申請費用,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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