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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登記和異議登記區別有嗎?

一、更正登記和異議登記區別有嗎?

更正登記和異議登記區別有嗎?

更正登記和異議登記區別是有區別的;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有證據證明有錯誤的,登記機關應該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機關不同意更正的,權利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條【更正登記與異議登記】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申請人自異議登記之日起十五日內不提起訴訟的,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二、不動產登記一定要本人辦理嗎?

在辦理不動產登記的時候,需要按照不動產登記的範圍來,主要包括下面的:

1、住宅房產。住宅是人們居住的房屋,和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房產作為不動產登記國家可以瞭解人們的居不動產登記住條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對國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導作用。

2、商業房產。就是不是用來居住的房產,包括工業廠房、門市、用來出租的房屋,這些房產國家會適當收税的。

3、土地。我國的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權、開發權、集體土地所有權、承包經營權、等等都應該登記的。包括山林、草原、沙灘、礦山、牧場等。

4、海域使用權。海域開發、養殖等使用權需要登記。

5、探礦權和採礦權。探礦權和採礦權以非實物形式成為不動產登記的對象。

綜合上面所説的,更正登記和異議登記是屬於兩種不同的登記方式,一般在提出更正登記而登記機關不同意的情況之下所提出的異議登記,一般在提出異議登記之後十五日內就需要起訴,不然超過了時效尋麼異議登記就會失效。

標籤:登記 更正 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