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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購房合同要交印花税嗎?

一、個人購房合同要交印花税嗎?

個人購房合同要交印花税嗎?

不需要,《財政部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對個人銷售或購買住房暫免徵收印花税。”,所以,個人買賣房屋印花税不需要繳納。

應納税額計算公式:應納税額=應納税憑證記載的金額(費用、收入額)×適用税率、應納數額=應納税憑證的件數×適用税額標準

現行印花税只對印花税條例列舉的憑證徵税,具體有五類:

1、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2、產權轉移書據。

3、營業賬簿。

4、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註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5、經財政部確定徵税的其它憑證。

二、徵税對象有哪些?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税暫行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税的納税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印花税。具體有:

1、立合同人

2、立據人

3、立賬簿人

4、領受人

5、使用人。

三、哪些憑證可以免徵印花税?

(1)已經繳納印花税的憑證的副本、抄本,但是視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撫養孤老傷殘人員的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民委員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4)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5)外國政府、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6)企業因改制而簽訂的產權轉移書據;

(7)農民專業合作社與本社成員簽訂的農業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購銷合同;

(8)個人出租、承租住房簽訂的租賃合同,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經營管理單位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廉租住房承租人、經濟適用住房購買人與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有關的憑證。

綜合上面所説的,印花税是針對於經濟交往所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所要支付的一種税,對於此税也需要在其範圍之內才會進行繳納,對於個人所簽訂的購房合同是不在其範圍之內因此就可以不用進行繳納的,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這樣才可以避免自己承擔法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