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定的定金和訂金哪個能退
一、約定的定金和訂金哪個能退
定金和訂金雖然讀音一樣,但卻有本質區別。“定金”還是“訂金”,哪個退哪個不退,確實困擾了不少人。具體來説,“定金”是法律上的概念,是履行合同的保證金,定金具有雙重擔保性,即同時擔保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債權。就是説,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會喪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債務的,則應雙倍返還定金。
而“訂金”可視為“預付款”或“誠意金”,給付訂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有權要求返還。
也就是定金不可退,訂金是可以退還的。
特別提示:並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還。我國《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22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開發商不得銷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的費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銷售條件,而購房者已經交納了“定金”,那麼無論雙方是否約定“定金”退還事項,開發商都應無條件退還定金給購房者。此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定,因不能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方也是應當返還定金的。
二、定金與訂金有什麼區別?
1、性質不同
定金是一個法律概念,能通過“定金原則”對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擔保。定金合同是從屬於主合同的從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經成立生效。而訂金只是一個習慣性用語,僅具有預付款性質,不具有擔保合同簽訂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數額限制不同
根據擔保法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約定的定金數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對訂金的數額,法律沒有限制,完全由當事人自由商定。對於訂金的約定應明確具體,例如當事人約定,給付訂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訂金;收受訂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訂金。
3、法律後果不同
根據擔保法的規定,定金交付後,如定金給付方拒絕訂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後不履行合同,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絕訂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後不履行合同,則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後,才能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而對訂金,在法律上是沒有明確規定的,訂金效力取決於雙方當事人的約定。雙方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如果沒有約定,在審判實踐中一般被視為預付款,即使認定為一種履約保證,這種保證也是單方的,它只對給付方形成約束,即給付方對收受方的保證。
不管是定金還是訂金,在使用上其實都是比較廣泛的。但要從哪一個能退哪一個不能退來説,自然是定金要更好一些。一般當事人約定了定金的,往往就會適用定金罰則。建議當事人在約定的時候,最要説清楚,然後以書面形式寫明白,究竟是定金還是訂金。
-
房屋贈與沒有合同贈與行為是不是有效的
一、房屋贈與沒有合同贈與行為是不是有效的房屋贈與,指一方(贈與人)自願把自己所有的房屋無償贈與他人(受贈人),他人願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為。房屋贈與的雙方當事人應訂立書面合同,因此要是當事人進行了房屋贈與而沒有具體簽訂書面合同的話,那麼這時的房屋贈與行為...
-
惡意串通的構成要件是哪些
一、惡意串通的構成要件是哪些構成惡意串通要求客觀上惡意串通行為人進行了串通的行為並直接或間接的損害了第三人的利益;主觀上,惡意串通雙方都要求具有惡意損害他人利益的目的,並且明知惡意串通的行為會給他人造成利益損失而故意而為之。惡意的目的要求雙方都...
-
合同解除的條件可以約定嗎
一、合同解除的條件可以約定嗎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的解除包括雙方解除和單方解除。雙方解除又稱協議解除,即當事人雙方訂立協議,意在消滅有效合同而達成意思表示一致。在這種情形中,當事人雙方均可以單方意思表示使合同消滅。而單方解除則包括單方約定解...
-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
一、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1、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生效,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期限包括附生效期限和附終止期限兩種。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