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懸賞廣告是要約還是單方允諾

現在社會中,懸賞廣告已經成為商家常用的促銷手段,為了避免糾紛,無論您是商家還是消費者,您需要知道懸賞廣告在法律中的意義是什麼?懸賞廣告是要約還是單方允諾?這兩者大有不同,本站在本文中主要介紹這兩者的不同之處。

懸賞廣告是要約還是單方允諾

懸賞廣告是要約還是單方允諾?

1、懸賞廣告是什麼

懸賞廣告是指以廣告的方式公開表示對於完成一定行為的人.給予報酬的意思表示。因此,廣告人對於完成該行為的人,負有給付報酬的義務。懸賞廣告主要有兩層意義:一是指懸賞廣告的意思表示,即懸賞廣告人意思表示的外化;另一是指此意思表示與指定行為的完成結合而成立的法律行為,也即是懸賞廣告人以廣告的方法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給予報酬的意思表示,基於該意思表示,懸賞人對完成指定行為的人負有給付報酬的義務。

2、要約是什麼?

要約是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發出的希望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合同法》第16條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依據《合同法司法解釋二》第三條:懸賞人以公開方式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的人支付報酬,完成特定行為的人請求懸賞人支付報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懸賞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情形的除外。

3、單方允諾是什麼?

單方允諾是指表意人向相對人作出的為自己設定某種義務,使相對人取得某種權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單方的意思表示,單方允諾的內容是為自己設定某種義務,使相對人取得某種權利。單方允諾一般向社會上不特定的人發出。單方允諾的主要類型是懸賞廣告、設立幸運獎和遺贈。民事主體一旦作出允諾的意思表示,即應恪守信用,自覺受其約束,不允許隨意撤回允諾,如果因撤回允諾造成他人損害的,應負損害賠償的責任。我國《民法通則》中沒有關於單方允諾的具體規定,但司法實務中已出現了因單方允諾產生的糾紛,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中也列載過典型的單方允諾糾紛案件。

懸賞廣告是要約還是單方允諾對您有什麼影響

如果懸賞廣告按要約論來説,舉個例子比如一個尋物啟事,而拾得人是未成年兒童,這種情況下,因為使得人沒有行為能力,合同必然不生效。此時要約人因為使得人沒有行為能力而免除了自己的責任,會不公平。所以單方允諾是比較符合實際生活的。

綜上所述,如果您是懸賞廣告的發佈者,懸賞廣告一經發布就形成一種債務關係,無論履行者年齡大小或者在他履行義務時是否知情。既完成指定行為的人就為債權人,那麼發佈懸賞廣告的人為債務人,所以理應向行為履行者支付約定的酬金。以上就是本次本站對於懸賞廣告是要約還是單方允諾的解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隨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