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麼?
一、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麼?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訴訟時效為3年,適用於訴訟時效的一般規定。訴訟時效可以中斷、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過20年。當權利人的權利受到侵害已經超過20年的話,人民法院不會再保護權利人的權益。
二、房屋買賣合同的條款包括什麼?
房屋買賣合同需要列明的條款:
1、當事雙方的姓名,住址、聯繫方式。如果由委託人辦理的話,需要出具委託人的上述信息;
2、合同的標的,即這棟房屋。
需要包括以下所述的內容:
房屋所在位置;房屋的面積,其中需要標明使用面積和分攤面積;房屋屬於期房還是現房;房屋的裝修情況以及維修的標準;
3、房屋的付款時間以及總價格;
4、房屋交房的期限。賣方需要在交房期滿之前,將房屋交給買方。買方接收房屋之日起,需要在規定的期限之內去房產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賣方需要給予應有的幫助。
5、賣方必須保證交付房屋的時候,該項房產不存在任何的財產以及產權糾紛。賣方需要保證在交付房產的時候,房屋上面的抵押權已經清除。如果該房屋交付之後存在任何以前存在的糾紛,都需要賣方負責;
6、雙方應該在合同上面明確違約需要承擔的責任,該項條款可以促使當事人更好的履行合同上面的義務,也可以起着維權的作用,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糾紛發生。比如應該明確規定買方如果沒有按時繳納購房款項需要承擔違約責任,賣方如果不及時交付房屋,也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合同還需要明確其它不符合規定的行為需要承擔哪些違約責任。
7、對於房屋的保證、物業的管理以及小區存在哪些公用設施,雙方需要事前進行溝通,並且羅列在合同中。
當購房者得知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要及時向有關房屋管理部門反映,以尋求解決。若相關部門解決不了,就需要向法院進行起訴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在進行房屋買賣時,當事人都會和房地產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在簽訂合同之後,很多買家可能會因為一些利益上的問題和房地產公司產生合同上的糾紛。房屋買賣合同適用普通訴訟時效3年,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因此顧慮自己權利因為超過訴訟時效而無法實現自己權益的,因善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善用書面催促並保留證據,專業的律師函催促,這樣可以有效中斷時效。
-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
一、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生效期限嗎1、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生效,但是按照其性質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期限包括附生效期限和附終止期限兩種。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條【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據其性質不...
-
無效合同必須起訴撤銷嗎,應該如何確認合同無效
一、無效合同必須起訴撤銷嗎無效的合同自始至終無效,所以無效的合同不需要起訴撤銷,可以撤銷的合同才需要申請撤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條【無效、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無效】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第一百五...
-
民法典中解除合同停保需要哪些手續
一、民法典中解除合同停保需要哪些手續當事人事後協議解除合同,只要當事人協商一致,並不因此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共利益,就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依約定或依法定解除合同,當約定條件出現或法定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如果選擇解除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當事人。若...
-
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格式合同免責條款無效的情形都有哪些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複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格式條款無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編第六章第三節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條規定的無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條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