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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沒簽字沒蓋章但是付款了合同有效嗎?

雙方未簽字但合同已經履行不一定有效。在遇到發生合同未簽字但實際履行的,如果一方當事人已經實際履行了合同義務,同時對方當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説明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存在着共識,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

合同沒簽字沒蓋章但是付款了合同有效嗎?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如果一方當事人已經實際履行了合同義務,同時對方當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説明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存在着共識,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當事人履行合同的主要義務,是指當事人一方履行了決定合同性質的主要義務,而對方也接受了履行。但是,在以下情形中,合同不能成立: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對方當事人拒絕接受履行,即使相對人履行的是主要義務,該合同仍不能有效成立,因為這表示雙方對合同內容並未協商一致。一方當事人履行了次要的義務,對方當事人接受了這種履行,但義務人又拒絕履行主要義務的,則相對人不能請求義務人繼續履行主要義務,也即該合同並未成立。

由此可見,在遇到發生合同未簽字但實際履行的,如果一方當事人已經實際履行了合同義務,同時對方當事人接受了履行,就可以説明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內容存在着共識,意思表示一致,因此合同成立。

綜合上面所 説的,合同未簽字也未蓋章是很難認定此合同是有效的,即使自己已經履行了義務,如果對方不認可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護,所以,合同一定要由雙方簽字之後才會生效,其目的性也是為了更好的保障到各自的合法權益和利益不受到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