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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代理合同要怎麼寫?

一、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代理合同要怎麼寫?

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代理合同要怎麼寫?

委託人姓名:

受委託人姓名:性別:

工作單位:

住址: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現委託在我與一案中,作為我參加訴訟的訴訟代理人。

委託人

年月日

注:1、本樣式供人民法院在審理公訴案件中,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訴訟代理人時使用。

2、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託訴訟代理人的,還應當在委託書中寫明委託代理的權限。

二、委託律師要注意的事項

1、應注意律師事務所是否有執業許可證。應注意法律服務所、法律服務中心等機構與律師事務所是不同的,委託律師應到有《律師事務所執業許可證》的正規律師事務所委託。

2、應注意擬委託的律師是否有律師執業證。對律師事務所指派的,或自己指名的律師,不能光看其名片或光聽介紹,應查看其是否有律師執業證,未持有律師執業證書,是不得以律師名義從事律師業務的,同時還應查看其證是否經過年度註冊,律師執業證書經註冊後當年度有效,未經註冊一律無效。

3、應與律師事務所簽訂委託合同,合同蓋有該所印章。律師承辦業務,均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接受委託,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合同。律師個人是不得私自接受委託的。所以不應與律師個人簽訂委託合同,而與律師所簽訂委託合同。

4、應注意列明授權委託書中的委託權限。若當事人在代理權限中寫“全權委託”或“全權代理”而無具體授權的,則視為一般委託。該訴訟代理人無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出反訴或者上訴。

5、委託合同中律師費等費用應明確。律師事務所收費方式有計件收費、按標的比例收費、協商收費三種,委託合同應寫清收取業務費用後還需的鑑定費、差旅費等費用如何支付。

6、注意費用不應交由所委託律師收取。律師費用由律師事務所統一向當事人收取,並出具收費憑據,律師個人不得私自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律師也不得向當事人收取任何額外的費用和財物。

7、應注意所委託律師接受對方當事人辦理其他法律事務的委託,須徵得自己的同意。律師在未徵得委託人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接受對方當事人辦理其他法律事務的委託,但已辦結委託事項且無利益衝突的除外。

綜上所述,刑事案件被害人代理委託書範本在上文進行了詳細的説明,且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委託律師進行民事賠償的訴訟時,要注意在委託書中載明委託的權限和時間等內容,最後還需要給予一定的代理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