籤租車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項
一、租車前要審查汽車租賃公司的資質情況。
汽車租賃公司必須有法人營業執照和道路運輸許可證,很多汽車租賃公司沒有這兩個證書,租車人在租車前首先要檢查汽車租賃公司的資質情況,否則常常會出現汽車租賃公司欺詐消費者的情況。
二、瞭解車的日限公里數和超出限數後的計費標準。
當然也有很多的汽車租賃公司在租賃期間是不限制公里數的,租車人可根據實際情況,比如車況、租金、車程等進行權衡和比較,選擇綜合因素比較合理的租車公司,並在合同中對日限公里數和超出限數後的計費標準給予約定。
三、在租賃前務必詳細瞭解車損情況、第三者責任和盜搶等條款細節。
租賃的汽車正常情況下投保四種基本險,包括交強險、盜搶險、車損險和第三者責任險。但有一些租賃公司為了降低成本,往往在僥倖心理的驅使下只投保交強險,出了事故後,租車人很有可能面臨承擔賠償的風險。所以,在租車時,要問清楚車輛的投保情況和合同的附加條款,對約定不明尤其是責任約定不明的,要加入附加條款,保障自己的權益。
四、為避免因租車人原因不能及時還車,導致與租車公司發生爭議,租車人還應認真瞭解續租規定及租賃超時的計費規定。
五、瞭解租賃公司的承諾,以充分享受各項應得的權利。
六、簽訂合同的最後一項內容是填寫驗車單,這是雙方共同認定車況的過程。
此過程涉及到還車時的再認定,因此一定要認真對待。首先要從外觀上對車輛進行檢查,例如車體有無劃痕、車燈是否完整、車鎖是否正常等。然後檢查車輛備胎及更換備胎所需的工具,最後進入駕駛室內,檢查油表、剎車、空調的運行狀況,並進行試駕,判斷車輛的基本狀況。對於一些車型的特殊功能及用法,應向租賃公司諮詢清楚。
當事人在租車之前,需要先對索要租賃的車輛狀況做出檢查,同時也要了解清楚租車公司的背景,審查是否具有合法的資質。而在簽訂租車協議的時候,也要先對合同條款做出審查。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個人簽訂的租車協議,只要當事人屬於完全行為能力人,並且出於雙方當事人自願,沒有《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那麼該合同就是有效的。
-
訂立合同的合理的方式怎樣理解
律師解析:訂立合同的合理的方式是指需要採用法律規定的或當事人約定的方式等,分別可以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並...
-
企業訂立合同應注意什麼?
律師解析:企業訂立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問題:(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二)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盡協助、通知義務。(五)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
-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哪裏
律師解答:合同形式不同。律師解析: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合同形式不同。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區別如下:1、要式合同是指依據法律規定,應具備特定形式的合同。2、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合同條款,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3、對於要...
-
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注意事項有什麼
律師解析:簽訂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項:(一)核實確認對方當事人的主體資格。(二)合同的形式。(三)合同的必備條款要具體明確。(四)訂約前的合同義務,盡協助、通知義務。(五)合同內容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