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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償保管合同雙務合同嗎?

一、無償保管合同雙務合同嗎?

無償保管合同雙務合同嗎?

無償合同一般都是單務合同,一方當事人給予他方利益並不取得相應對價,如果非義務人主觀過錯致使違約卻要求其承擔責任,這顯然與公平原則相悖,容易導致合同一方當事人刻意追究無過錯違約方的責任,不利於合理界定義務人的法律責任。基於此,統一民法典同時也規定訂立合同時要公平地確定權利、義務,顯失公平的合同可予以撤銷。因此,無償合同違約歸責原則採過錯責任較之嚴格責任更為嚴謹、科學。

二、無償合同與有償合同的區別

(一)當事人應盡的注意義務與責任不同。有償合同的債務人應盡較高的注意義務,其責任較重,應對故意和一切過失負責;而無償合同的債務人則負較輕的注意義務,僅對故意或重大過失負責。

(二)對締約人的要求不同。有償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否則要經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對純獲利益的無償合同,限制民事行為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訂立合同。

(三)可否行使撤銷權不同。如債務人將其財產無償轉讓給第三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請求撤銷該無償行為。如債務人將其財產有償轉讓給第三人,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只有在其轉讓價值明顯不合理且受讓人故意時,債權人方可請求撤銷該行為。

(四)有無返還義務不同。如果無處分權人通過有償合同將財物轉讓給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該財產的,原則上對於原物所有人不負返還義務;若通過無償合同將財物轉讓給第三人,原物存在時,第三人負有返還原物的義務。

綜上所述,無償保管不是雙方合同,是屬於單務合同,而對於合同的雙方也必須對相關的違約責任在合同中進行認定和處理,而如果有一方存在違約的情況,也可以通過雙方協商來進行認定和處理。

標籤:無償 合同 雙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