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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居間合同怎樣解除,解除居間合同的協議是怎樣的

一、什麼是居間合同

被騙居間合同怎樣解除?解除居間合同的協議是怎樣的?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論上,居間合同又稱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務合同。向他方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的一方為居間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訂約機會並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委託人。

1、居間合同是由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合同。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是否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是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的當事人。

2、居間人對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沒有介入權。居間人只負責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約居中斡旋,傳達雙方意思,起牽線搭橋的作用,對合同沒有實質的介入權。

3、居間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

二、解除居間合同的條件

居間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種,適用解除合同的條件,賣方與中介在解除合同時可以適用約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與中介簽訂的合同是怎麼約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確約定解除的條件依照約定解除,如果沒有約定,可以依照合同法第94條規定:有下列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簡而言之就是不交中介費不履行和中介的合同。

三、被騙居間合同怎樣解除

單方解除和協議解除單方解除,是指解除權人行使解除權將合同解除的行為。它不必經過對方當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權人將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對方,或經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向對方主張,即可發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1、協議解除

協議解除,是指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同意將合同解除的行為(《合同法》第93條第1款)它不以解除權的存在為必要,解除行為也不是解除權的行使。中國法律把協議解除作為合同解除的一種類型加以規定,理論解釋也不認為協議解除與合同解除全異其性質,而是認為仍具有與一般解除相同的屬性,但也有其特點,如解除的條件為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並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解除行為是當事人的合意行為等。

法定解除與約定解除合同解除的條件由法律直接加以規定者,其解除為法定解除。在法定解除中,有的以適用於所有合同的條件為解除條件,有的則僅以適用於特定合同的條件為解除條件。前者為一般法定解除,後者稱為特別法定解除。中國法律普遍承認法定解除,不但有關於一般法定解除的規定,而且有關於特別法定解除的規定。

2、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當事人以合同形式,約定為一方或雙方保留解除權的解除。其中,保留解除權的合意,稱之為解約條款。解除權可以保留給當事人一方,也可以保留給當事人雙方。保留解除權,可以在當事人訂立合同時約定,也可以在以後另訂立保留解除權的合同。

通過全文,大家可以知道如何無責解除居間合同。居間合同和一般的合同其實是一樣的,居間合同的解除也是和一般合同的解除的方式是一樣的,這一點小編在文中也已經介紹了居間協議如何解除,想要無責任解除居間合同需要在一個特定在條件下才可以,否則解除合同就可能會承擔一些違約責任。

四、協議解除居間合同範本

解 約 協 議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曾就買賣甲方所有的_________,在_________居間介紹下,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_________買賣居間協議》(下稱“該協議”),且甲方已經收受乙方支付的定金計人民幣_________ 元整(RMB _________)。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合意解除該協議,現就解除該協議事宜約定如下:

(一)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該協議。

(二)甲方應當於本解約協議簽訂後 _________ 日內自行或同意中介方_________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計人民幣__元整(RMB _________)。若關於該房地產的房屋產權證由中介方保管的,則乙方同意中介方將所保管的房屋產權證返還甲方。

(三)待各方履行完畢本解約協議上述款項後,甲乙雙方就該房地產買賣事項

再無其他爭議,且互不追究其他任何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交中介方,本協議經甲

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日期:

五、居間人的義務

1、報告訂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媒介的義務。

1、報告訂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媒介的義務。居間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

2、忠實義務。居間人應當如實報告訂立合同的有關事項和其他有關信息。

3、負擔居間費用的義務。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

4、隱名和保密義務。在媒介居間中,如果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指定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居間人就負有不將其姓名或商號、名稱告知對方的義務,這就是隱名義務,這種居間又稱為隱名居間或隱名媒介。是否允許公開自己的名稱和姓名是居間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因此,無論是委託人還是其交易相對人,都可以指定居間人不得將其姓名或名稱告知其相對人。那麼,居間人在交易雙方訂立合同之中或之後都應履行隱名義務。居間人對在為委託人完成居間活動中獲悉的委託人的商業祕密以及委託人提供的信息、成交機會、後來合同的訂立情況等,應按照合同的約定保守祕密。居間人如違反隱名和保密義務致使隱名當事人或委託人受損害的,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介入義務。居間人的介入義務是指在隱名居間中,在一定情形下由居間人代替隱名當事人以履行輔助人的身份履行責任,並由居間人受領對方當事人所為的給付的義務。居間人承擔介入義務與居間人的隱名義務是一致的,是為了保證隱名當事人保持交易祕密目的的最終實現。居間人僅在一定情形下負有介入義務,並不享有介入的權利。換言之,只有在保護隱名當事人利益的前提下,才有居間人的介入義務,而不存在居間人基於特定情形主張介入的權利問題。

本文主要從一、什麼是居間合同,二、解除居間合同的條件,三、協議解除分類,四、協議解除居間合同範本,五、居間人的義務五個方面介紹被騙居間合同怎樣解除。當事人也可以直接進行訴訟。由於不瞭解當事人的具體情況,如對具體細節有疑問,請進行法律諮詢。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寧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