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居間協議,可以解除居間協議的條件有哪些?
一、什麼是居間合同
根據《民法典》[1] 第九百六十一條的規定:“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因此,所謂居間,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一種制度。居間人是為委託人與第三人進行民事法律行為報告信息機會或提供媒介聯繫的中間人。
1、居間合同是由居間人向委託人提供居間服務的合同。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是否與第三人訂立合同,與居間人無關,居間人不是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的當事人。
2、居間人對委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沒有介入權。居間人只負責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為委託人與第三人訂約居中斡旋,傳達雙方意思,起牽線搭橋的作用,對合同沒有實質的介入權。
3、居間合同是雙務、有償、諾成合同。
二、如何解除居間合同
居間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種,適用解除合同的條件,賣方與中介在解除合同時可以適用約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與中介簽訂的合同是怎麼約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確約定解除的條件依照約定解除,如果沒有約定,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簡而言之就是當中介沒有履行責任,或者有拒繳中介費的情況時,居間合同可以合法解除。
以上是本站小編整理出的對如何解除居間協議的介紹,由於它也屬於合同的一種,所以也適用解除合同的條件,需要注意的是,居間人對於委託人和第三人之間的合同沒有介入權,所以解除合同只與雙方當事人有關,訴訟上的事宜可諮詢我們網站的專業律師,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寧德律師。
-
《民法典》規定加工承攬合同能否隨時解除
律師解答:能解除合同的。律師解析:能解除合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承攬合同中,定作人能隨時解除承攬合同,但是,因要求終止合同造成承攬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法律對承攬合同的定義是承攬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
解除三方後檔案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毀約三方協議之後檔案需要及時改派、轉出。可以要回原來簽署的各聯三方協議,讓原來的簽約單位給出具一份解約函,協議上沒有違約金內容可以不予賠償,但是必須跟公司協商解決。如果用人單位要求繳納違約金,需要繳納不超過5000元的違約金,然後回到學校申...
-
先履行抗辯權解除合同是不是可以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先履行抗辯權解除合同是可以的,但是需要給對方一定時間段的履行期。先履行抗辯權的條件分別是:當事人是基於同一雙務合同而互負債務;當事人履行存在先後履行的順序;應當先履行合同債務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債務或者履行合同債務不符合約定的...
-
合同解除之後怎麼處理
律師解答:終止履行。律師解析:合同解除之後相關處理方式是:首先對於合同中尚未履行的部分,終止履行;其次對於已經履行的,則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也可以請求賠償損失。另外,因為違約而解除的合同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