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訂立

什麼是居間合同解除,居間合同如何解除

一、居間合同解除

什麼是居間合同解除,居間合同如何解除

居間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種,適用解除合同的條件,賣方與中介在解除合同時可以適用約定解除或法定解除。看與中介簽訂的合同是怎麼約定的,如果有合同有明確約定解除的條件依照約定解除,如果沒有約定,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簡而言之就是不交中介費不履行和中介的合同。

民法典規定,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主要有: 第一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合同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為了切實保護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合同解除時,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外,債權人可請求損害賠償的範圍,不僅包括債務人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而且還包括因合同解除而產生的損害賠償。因合同解除而產生的所應賠償的損害一般包括:債權人訂立合同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債權人因失去同他人訂立合同的機會所造成的損失;債權人已經履行合同義務時,債務人因拒不履行返還給付物的義務給債權人造成的損失;債權人已經受領債務人的給付物時,因返還該物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二、居間合同解除範文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甲、乙雙方曾就買賣甲方所有的上海市浦東新區 御水路199弄3號1502 室(下稱“該房地產”),在上海鋭豐房地產投資顧問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鋭豐”)居間介紹下,於2010年10 月07 日簽訂了《房地產買賣居間協議》(下稱“該協議”),且甲方已經收受乙方支付的定金計人民幣 肆萬元整(RMB 40000)。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合意解除該協議,現就解除該協議事宜約定如下:

一、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該協議。

二、甲方應當於本解約協議簽訂後 五 日內自行或同意上海鋭豐返還乙方

已支付的定金計人民幣_肆萬_元整(RMB 40000 )。若關於該房地產的房屋產權證由上海鋭豐保管的,則乙方同意上海鋭豐將所保管的房屋產權證返還甲方。

三、待各方履行完畢本解約協議上述款項後,甲乙雙方就該房地產買賣事項

再無其他爭議,且互不追究其他任何法律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交上海鋭豐,本協議經甲

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代理人(代表人): 代理人(代表人): 日期:

以上則是小編為讀者們蒐集到的有關於居間合同解除的信息,首先是對於居間合同解除的説明,以及其中需要的一些條件和情形;其次則是小編為大家所找尋的一篇有關居間合同解除的範文,其中不難學習到如何去寫居間合同解除,以及當中需要注意的。希望本文能解決您的疑問。

標籤:居間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