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轉委託與無轉委託的區別是什麼
一、有轉委託與無轉委託的區別是什麼?
有轉委託與無轉委託的區別是被委託人不一樣,有轉委託的,委託人是第三人,在司法實踐中,轉委託包括以下三種情形:
1、經委託人同意轉委託的,受託人的責任是找到適當的人選、妥善告知委託事務,併為此負責。
2、轉委託未經委託人同意,此時的轉委託無效,該行為只能視為另一個委託合同,在受託人與第三人之間產生關係。
3、在緊急情況下,為了委託人的利益,本着善意和勤勉的原則,可以轉委託。
二、個人委託書怎麼寫?
委託書
委託人:___ 性別:___ 出生日期:___ 身份證號:___
受託人:___ 性別:___ 出生日期:___ 身份證號:___
本人因工作繁忙,不能親自前來您處辦理______相關手續,特委託_______作為本人的合法代理人,
全權代表本人辦理相關事項,對委託人在辦理上述事項過程中所簽署的有關文件,本人均予以認可,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委託期限: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託人:
受託人:
年 月 日
三、委託代理終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代理期限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託或者代理人辭去委託;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五)作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終止。
四、轉委託糾紛怎麼起訴?
1、準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準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轉委託的這種行為,除非是經過了委託人的同意或者緊急情況下,為了維護委託人的利益,除此之外,被委託人擅自轉委託的行為,已經嚴重損害委託人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相應的法律後果,應該由被委託方承擔。籤委託合同的時候,也可以在合同中約定清楚擅自轉委託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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