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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轉讓的委託書怎麼寫

法律1.05W
委託轉讓的委託書怎麼寫

合同的訂立又稱締約,是合同雙方動態行為和靜態協議的統一,它既包括締約各方在達成協議之前接觸和洽談的整個動態的過程,也包括雙方達成合意、確定合同的主要條款或者合同的條款之後所形成的協議。合同一般都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只有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説訂立合同是一個動態的過程,不論以何種方式訂立協議都必須經過要約和承諾這兩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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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寫委託書

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 受託人姓名:

委託人身份證: 受託人身份證:

委託事宜:

委託人 因在外地,不便前往 市辦理 手續,特全權委託 為我的合法代理人,代為前往相關部門辦理本人 手續並領取相關證明文書。

受託人在委託權限內簽訂的相關文件我均予以承認,並自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受託人無轉委託權。

委託期限:自簽署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被代理人簽字(蓋章) 代理人簽字(蓋章)

公民身份號碼 公民身份號碼

委託人簽字(蓋章)

時 間:

【法律條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條 【代理的類型】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