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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確定買賣合同的支付時間

價款是買受人獲取標的物的所有權的對價。依合同的約定向出賣人支付價款,是買受人的主要義務。買受人須按合同約定的數額、時間、地點支付價款,並不得違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如何確定買賣合同的支付時間呢?下文中,小編為你做詳細介紹。

如何確定買賣合同的支付時間

一、如何確定買賣合同的支付地點

依《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七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地點支付價款。對支付地點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由買賣雙方通過補充協議確定,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如合同約定以信用證方式結算,則買受人的支付地點為議付行所在地。

如依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確定支付地點的,買受人應當在出賣人的營業地支付,即以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為買受人履行支付價款義務的履行地,此時買受人應負擔為支付價款而付出的費用,但約定支付價款以交付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為條件的,在交付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所在地支付。

二、如何確定買賣合同的支付時間

依《民法典》第六百二十八條規定,買受人應當按約定的時間支付價款。對支付時間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買賣雙方通過補充協議確定,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的習慣確定。如買賣雙方原來的多次交易均是買受人在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後1個月支付價款,則此次交易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買受人支付價款的時間仍是出賣人交付標的物後1個月。如依照上述方法仍不能確定支付時間的,買受人應當在收到標的物或者提取標的物單證的同時支付。

在經濟生活中,作為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一定要恪守各自的義務。買受人必須就購買行為支付價款,而出賣人就必須及時交付出售物給當事人,並及時轉移出售物的所有權給買受人,同時還必須擔保物的瑕疵責任,也就是日常大家所講的質量責任。這個過程中,當事人要特別注意保留交易的憑據,在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可以自行或者請律師協助,有效地主張並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