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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簽訂合同流程是什麼

合同雙方當事人經過互相協商,就合同主要條款達成一致意見並履行一定手續,使合同文本具備了法律所要求的形式。當然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總有一個程序,而合同雙方當事人也要經過一系列討價還價的過程,這就是我們下面所要講述的具體問題。

店鋪簽訂合同流程是什麼

一般來説合同雙方就合同的內容,條款等協商要經過法律上所規定的要約邀請,要約,反要約和承諾四個步驟,其中要約和承諾是任何一份合同簽訂所必須經歷的過程。所謂要約就是合同一方當事人(即要約人)為了達到其簽約的目的,向對方當事人即受要約人提出建議或合同草案,表示出願意與對方簽訂合同的意思。

一、要約邀請

要約一般可以採用書面的方式也可以採用口頭方式,法律上沒有特別的要求。當然要約人提出要約是為了要對方按照要約與之訂立合同,因此要約的內容基本上應當具備有合同的必要條款,如標的,數量,質量等等。 ‘

要約一旦作出之後,對要約人而言就會產生相應的法律約束力。對受要約人而言,接到要約之後是否接受並簽訂合同,則應當由其自己去判斷並作出正確的決策。

二、要約成立

一般情況下一項要約要成立應當具備以下幾個條件:①要約的目的性決定了要約的主體應當是特定的。因此要約一經對方當事人接受,雙方就建立起了特定的合同關係,分別成為合同權利義務的具體承擔者和享受者。因此任何人未經他人授權,不得代他人發出要約。②要約的接受對象應當是特定的。它可以是一個具體的企業、公司或其他經濟組織,也可以是一個確定範圍內的幾個具體的對象。③要約必須包括要約人將訂立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應當確定。若要約內容不確定則合同條款無法確定,合同根本不能成立。

要約成立,而要約人也一旦發出要約,在這種情況下法律規定要約人應當給與受要約人一定的時間考慮以便決定是否接受要約,在此期間要約人不得隨意變通或撤銷,或在履行能力有限的情況下,向多家發出要約等等。也就是説要約一旦發出要約人在規定期限內或合理期限內收到受要約人的承諾,即負有與受要約人簽訂合同的義務。

三、反要約

除非受要約人拒絕或改變要約內容,答覆或超過了規定期限或對方在規定期限答覆了,而要約人有證據證明接到承諾時已超過了期限。另外,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在受要約人收到要約前或同時也收到了撤銷或變更要約的通知,先前的要約才會失效,要約人不再受其約束。總之,要約人作出要約,在規定期限內不應當隨便食言。

四、承諾

另外,合同的訂立是雙方當事人的共識。而一旦受要約人做出決定接受要約人的要約後便稱之為承諾。一般來説承諾要有效則需要符合以下幾個條件:①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向要約人或其代理人發出。②承諾必須是在規定期限內做出的。③承諾必須是由受要約人或委託人發生的。④承諾應當與要約內容完全一致。如果受要約人對其有不同意見,並提出修改,應當視為受要約人對要約人提出的反要約,此時雙方身份已發出了改變。此時合同成立與否決定權在先前的要約人一方。

總之,經過以上的有效要約、有效承諾之後,合同就宣告成立了。合同一旦成立了,此時承諾人不能再隨便撤回承諾,除非撤回通知先於或與承諾同時到達要約人處。否則將視為對合同的解除,應當賠償要約人損失。所以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創業者一定要重視合同,慎重選擇簽約對象與合同內容,而履行合同時則必須認真遵守有關條款,避免盲目簽約,輕率中止行為,以免造成巨大損失。

因此,店鋪簽訂合同流程的第一步就是發出要約,交易方則在規定時間內回覆要約,再發出新的要約,如此往復直到雙方達成一致即可訂立合同。合同一旦訂立完成,就不能再隨便撤回之前的承諾。以上就是小編為您整理的店鋪簽訂合同流程。 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新鄉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