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訂立

居間合同的主要內容及注意事項

居間合同是中介常常要用到的合同類型,一般人們對此並不是特別瞭解,但只有瞭解其相關知識和注意事項,才能更好地執行自己的權利,保護自己的利益,防止自己利益受到損害,產生不必要的糾紛。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介紹居間合同的主要內容及注意事項。

居間合同的主要內容及注意事項

一、居間合同的主要內容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在居間合同中,承擔報告訂立合同機會或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義務的一方為居間人,支付報酬的一方為委託人。

居間合同作為中介合同的一種,在民法典中有相應的規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九百六十一條 【中介合同定義】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條 【中介人報告義務】中介人應當就有關訂立合同的事項向委託人如實報告。中介人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損害委託人利益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百六十三條【中介人報酬請求權】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根據中介人的勞務合理確定。因中介人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該合同的當事人平均負擔中介人的報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動的費用,由中介人負擔。

第九百六十四條 【中介人必要費用請求權】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託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第九百六十五條【委託人私下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後果】委託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務後,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機會或者媒介服務,繞開中介人直接訂立合同的,應當向中介人支付報酬。

第九百六十六條 【參照適用委託合同】本章沒有規定的,參照適用委託合同的有關規定。

二、簽訂居間合同的注意事項

(1)委託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所委託居間從事的活動內容,包括種類、範圍和要達到的要求,給付酬金的數額、方式和時間。

(2)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委託人説明自己能夠做到什麼程度、需要什麼條件完成委託人的委託事項。

(3)合同中應當訂明違約責任條款。居間人不盡職守而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委託人的損失。居間人對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機會負有保密的義務。

法律和法規應當對居間人的資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間人具有相應的知識、能力和從業條件,並規定國家機關、領導幹部等有特殊職權的人不得作為居間人從事居間交易。

以上就是居間合同的主要內容及注意事項,當簽訂合同時,必須要履行相關義務,瞭解雙方需求,瞭解自己應享受的權利,法律為您提供堅實的保障,同時也要防止中介利用合同漏洞,損害您的利益。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

標籤:合同 居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