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買賣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動產買賣合同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合同不具備成立的要件,即不成立。合同的不成立,有以下幾種情形:
1、一人自行訂立合同;
2、當事人之間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約、承諾的一致;
3、合同的客體不確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給付;
5、須經批准、登記方能成立的合同未履行批准、登記手續;
6、法律規定或者是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合同且未履行的。
二、買賣合同成立要件
1、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訂約當事人,且當事人具有行為能力。
2、訂約當事人對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合意。
3、雙方當事人訂立合同必須是依法進行的。
4、合同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
1、合同成立時間是由承諾實際生效的時間所決定的。
2、承諾在什麼時候生效,當事人就應當在什麼時候受合同關係的拘束,享受合同上的權利和承擔合同上的義務。
3、承諾生效的時間以承諾到達要約人的時間為準,即承諾何時到達於要約人,則承諾便在何時生效。
4、在確定承諾生效時間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受要約人在承諾期限內發出承諾,按照通常情形能夠及時到達要約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諾到達要約人時超過承諾期限的,除要約人及時通知受要約人因承諾超過期限不接受該承諾的以外,該承諾有效。
(2)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如果要約人指定了特定系統接受數據電文的,則受要約人的承諾的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要約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
(3)以直接對話方式作出承諾,應以收到承諾通知的時間為承諾生效時間,如果承諾不需要通知的,則受要約人可根據交易習慣或者要約的要求以行為的方式作出承諾,一旦實施承諾的行為,則應視為承諾的生效時間。
(4)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5、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6、承諾生效地就是合同成立地,由於合同的成立地有可能成為確定法院管轄權及選擇法律的適用等問題的重要因素,因此明確合同成立的地點十分重要。
7、承諾生效的地點就是合同成立的地點,但也要根據合同為不要式或要式而有所區別。
8、不要式合同應以承諾發生效力的地點為合同成立地點,而要式合同則應以完成法定或約定形式的地點為合同成立地點。
9、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10、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11、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12、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合同不成立,比如有是由一個人自行來訂立的合同,或者是合同不是當事人真實意願的表達,或者是合同的內容有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或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的情形等等,這一類的合同都是不成立的。不會產生法律效力。
-
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哪裏
律師解答:合同形式不同。律師解析: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主要區別在合同形式不同。要式合同和格式合同的區別如下:1、要式合同是指依據法律規定,應具備特定形式的合同。2、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預先擬定合同條款,對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3、對於要...
-
怎麼簽訂代理合同
律師解析:簽訂代理合同包括的內容有:代理合同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代理合同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代理合同的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代理合同的違約責任;代理合同發生爭議後的解決方法;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
-
買賣合同的當事人沒有約定合同的價款應當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買賣合同的當事人沒有約定合同的價款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按上述方式都無法確定價款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
-
居間合同最高收費標準是哪些
律師解析:居間合同最高收費標準可由當事人依法協商確定;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的,可以協議補充或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來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可由委託人根據中介人提供的勞務合理地確定。法律對中介人的報酬沒有明確的限制性規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