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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訂立該怎麼做,合同訂立注意事項?

在現代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使得合同的簽訂成為經濟法律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你遇到實際中的問題,可以查找有關的資料,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保護好自己得利益不受侵害,如果你在實際生活中遇到問題不好解決的,可以瞭解一下有關的法律常識,下面,本站就簡要講述一下有關合同訂立的注意事項的具體問題。

合同訂立該怎麼做,合同訂立注意事項?

簽訂合同注意事項

一、簽約主體審查:首先要審查合同主體是否合格。如果合同主體不合格,那麼所簽訂的合同書無效。

1、在簽訂合同前,要認真搞好主體審查,看對方有沒有資格做這筆交易,看對方的營業執照,瞭解其經營範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

2、合同一般要求蓋公章,重要合同必須蓋公章。加蓋公章後儘量要求對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業務經理、特別授權代理人簽字。

(1)對於加蓋公章生效合同儘量要求對方加蓋“法人公章”,儘量避免對方單位使用“財務專用章”和“合同專用章”。

(2)加蓋公章必須清晰可辯,多頁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蓋章時要注意加蓋騎縫章;合同中儘量不添字修改,如修改必須在修改處加蓋公章。

(3)對於簽字生效的合同,則必須由對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給我方交付特別授權書後的委託代理人簽字。驗看對方的授權文書,特別注意授權委託人的權限範圍,有無簽約資格,審核合格簽字後要留存委託書原件。

3、擔保沒有董事長(專指公司)的書面批准,包括總經理在內的任何人無權在合同、信函、傳真等書面文書上籤注“承擔保證之責”、“履行擔保之責”、“抵押”等擔保承諾。否則一概視為個人行為。

3、子公司、母公司、分公司的區別:

(1)驗看營業執照:母、子公司為法人營業執照,而分公司為營業執照;

(2)責任承擔:簽約主體為母公司或分公司的,母、分公司承擔連事責任,風險最小,一般情況下有履約實力就可簽訂;對方為子公司,則母公司一般不承擔法律責任,簽約時首要考慮子公司的履約能力,而母公司的履約能力不考慮;

二、合同內容要嚴密合同各個條款的內容必須是明確的,“儘量”、“原則上”等不確定詞避免出現。

1、合同所涉及的數量、質量、貨款支付以及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都必須嚴密、清楚。

2、商品的標準應明確規定。有國家標準的,按國家標準執行,沒有固定標準而有專業標準的,按照專業標準執行;沒有國家、專業標準的,按企業標準執行。

3、簽訂合同時,對於雙方在買賣過程中所牽涉到的商品,它的名稱必須準確而規範。若國家統一了名稱的,用國家統一的名稱,若沒有國家統一名稱的談判雙方應該統一名稱,必要時還要留存樣品。留存樣品時要求雙方簽字蓋章封存。

4、合同必須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和違約的責任。規定的雙方各自責任、義務要清楚明確,如果考慮到對方違約可能大時,要儘量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計算標準,數額可以超過合同標的數額。

5、爭取在我方所在地舉行合同的締約或簽字儀式,因為簽約地點往往與合同履行地相聯繫,在合同中應表明。能夠協議管轄的應當協議管轄,註明由昌黎縣人民法院管轄,如地方不認可也應標明由原告所在地管轄。

6、關鍵字要注意

(1)訂金、定金要區別。訂金系預付款,合同解除或終止時頂抵貨款或退回;而定金是擔保金,交付定金一方違約時不予返還,收取定金一方違約雙倍返還,正常履行時頂頂抵貨款,合同起草時不能將“定金”寫成“訂金”“保證金”“押金”“定約金”。

(2)“簽字蓋章後生效”要求是在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否則會有合同沒有生效的風險。避免方式是約定“蓋章後生效”或“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以上,就是關於合同訂立需要注意的事項,如果你在合同訂立中遇到問題,或者由於訂立合同而發生了類似的糾紛,建議諮詢專業的律師處理,以最大限度的維護自身權益,保護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如果在實際生活中你有類似的問題不能夠解決的,可以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

標籤:訂立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