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經濟合同糾紛如何處理

經濟合同發生糾紛後,雙方可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需要向法院起訴。向法院起訴具體可做如下處理:
1、首先收集好相關的證據,如合同、收付款憑證、履行合同或對方違反合同的證據等,以便起訴時證明自已的訴訟主張。
2、寫好起訴狀、準備好證據材料,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受理。在這期間如果情況需要可以申請財產保全,又分為訴前保全或訴中保全,以保障判決後債權可以得到履行。
3、法院受理後,等待法院送達、排期開庭。
4、開庭審理後,等待一審判決結果。若對判決不服,可在收到判決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經濟合同糾紛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