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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低工資規定是什麼?

深圳最低工資規定是什麼?

最低工資標準是每個地區根據當地的經濟發展狀況,由政府制定的一種勞動保障政策。深圳作為我國重要的經濟特區,制定最低工資標準是非常有必要的,那麼深圳最低工資規定是怎樣的呢?小編為您在下文詳細的介紹深圳最低工資標準的知識。

深圳最低工資規定

1、最低工資標準

我市最低工資標準從今日起再度上調。上調後,2015年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2030元/月,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5元/小時。 政府主管部門強調,最低工資是“硬標準”,不僅員工正常上班工資不能低於這個標準,加班費計算基數、參加社會保險計算基數也都不能低於這個標準,企業如違反最低工資規定,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2、最低工資不等於總收入

此次調整後,我市全日制就業勞動者最低工資標準為2030元/月,比2014年的標準1808元增長了222元;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5元/小時,比2014年的標準16.5元/小時增長了2元。

針對有個別用人單位對最低工資構成理解存在誤區的現象,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專門作出解讀:“認為只要發到員工手上的工資不低於最低工資便不違法——這種理解是錯誤的。按照《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最低工資不等於總收入,最低工資是指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最低限額的勞動報酬。”

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指出,以下這些項目不得作為最低工資的構成部分:一、加班工資;二、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條件下的補助;三、按照規定不屬於工資的其他費用,包括用人單位承擔或者支付給員工的社會保險費、勞動保護費、福利費、用人單位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時支付的一次性補償費、計劃生育費。

3、企業加班工資低於標準也受罰

據瞭解,隨着最低工資的提高,加班工資的最低計算基數、社保費的最低計算基數也要提高。加班工資的計算至少應該以最低工資為基數計算,平時、休息日、法定節假日的加班工資,至少是最低工資標準按照小時或者天數折算後的1.5倍、2倍、3倍。

“有的企業雖然發給員工的工資沒有低於最低工資,但加班工資計算的基數低於最低工資,這也是違法的。”人力資源保障部門強調。

根據《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低於最低工資的,由勞動保障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視情節輕重處以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深圳最低工資規定對於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做了詳細的規定,其中包括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工種的最低工資標準。對於用人單位支付員工工資低於最低標準的要進行整改,情形嚴重的可能會有罰款的處罰。

標籤:最低工資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