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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補償金個税怎麼計算

離職經濟補償金作為勞動者收入的一部分,在達到納税標準的情況下,肯定是需要繳納一定個税的。那麼你知道離職補償金個税怎麼計算嗎?本文就這個問題為大家做具體介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離職補償金個税怎麼計算

根據《財政部、税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税法修改後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規定,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取得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徵個人所得税;超過3倍數額的部分,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税率表,計算納税。

《個人所得税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税: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税年度合併計算個人所得税;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税。納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税。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税率(税率表附後);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税率(税率表附後);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税率,税率為百分之二十。

綜上所述,離職補償金的納税標準為超過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數額,也就是説對於超過的部分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進行納税。具體的個人所得税税率,你可以參考相關規定進行了解,同時也可以來電諮詢本站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