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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租賃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近年來,國家越來越重視税制改革,營改增變成了一種國家調控税收的手段,我們知道營業税一般是歸地方所有,屬於地税範疇,增值税是歸國家所有,屬於國税範圍。通過營改增,進一步加強中央對税收的調控,同時也為了減輕企業税收,因為增值税的繳納可以抵扣進項税。下面小編就“動產租賃增值税的税率”進行介紹。

動產租賃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一、動產租賃增值税的税率是多少

《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税税率:

(一) 納税人發生應税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税率為6%。

(二) 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税率為11%。

(三) 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税率為17%。

(四) 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税行為,税率為零。具體範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税徵收率為3%,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應納税額應當怎麼計算

根據《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實施辦法》

第四章 應納税額的計算

第一節 一般性規定

第十七條 增值税的計税方法,包括一般計税方法和簡易計税方法。

第十八條 一般納税人發生應税行為適用一般計税方法計税。

一般納税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税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税方法計税,但一經選擇,36個月內不得變更。

第十九條 小規模納税人發生應税行為適用簡易計税方法計税。

第二十條 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税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税額:

應扣繳税額=接受方支付的價款÷(1+税率)×税率 [3]

第二節 一般計税方法

第二十一條 一般計税方法的應納税額,是指當期銷項税額抵扣當期進項税額後的餘額。應納税額計算公式:

應納税額=當期銷項税額-當期進項税額

當期銷項税額小於當期進項税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第二十二條 銷項税額,是指納税人發生應税行為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税税率計算的增值税額。銷項税額計算公式:

銷項税額=銷售額×税率

第二十三條 一般計税方法的銷售額不包括銷項税額,納税人採用銷售額和銷項税額合併定價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銷售額:

銷售額=含税銷售額÷(1+税率)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動產租賃增值税的税率一般來説要根據納税人性質去判斷,假如是一般納税人,那税率就是17%,如果是小規模納税人,税率就是3%,當然一般納税人的計税基礎是應納税額,可以抵扣進項税,這種按照差額納税的形式,可能會相對降低了企業的税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