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公司清算期間有多長
公司出現解散事由,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的,由人民法院組織清算,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六個月內清算完畢。因特殊情況無法在六個月內完成清算的,清算組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延長。若是公司自行組織清算的,清算期限沒有明確限制,清算時間取決於清算方案執行情況。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而解散的,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人民法院應當受理該申請,並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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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破產員工如何賠償
律師解析:單位破產,員工被裁員或者下崗的,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是: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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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請破產的條件有什麼
一、公司申請破產的條件有什麼1、企業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2、並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不能清償,是指債務人對請求償還的到期債務,因喪失清償能力而無法償還的客觀財產狀況,也稱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償的要件為:第一,債務人喪失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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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時,隱匿財產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公司在進行清算時,隱匿財產,對資產負債表或者財產清單作虛假記載或者在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公司處以隱匿財產或者未清償債務前分配公司財產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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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產企業債權人能查賬嗎?
律師解析:不可以。進入破產程序後,公司的賬目資料由法院控制,債權人無權查閲,但可以委託律師去查閲。人民法院已經確認的債權分配給債權人的,由清算組向破產債權人出具債權分配書,債權人可以憑債權分配書向債務人要求履行,債務人拒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