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企業債權人能查賬嗎?
破產清算3.2W
律師解析:不可以。進入破產程序後,公司的賬目資料由法院控制,債權人無權查閲,但可以委託律師去查閲。人民法院已經確認的債權分配給債權人的,由清算組向破產債權人出具債權分配書,債權人可以憑債權分配書向債務人要求履行,債務人拒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律依據:《企業破產法》第七條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
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
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
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
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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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清算期間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的,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清算期間,公司法人人格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清理債權債務的職權亦歸於清算組進行,為防止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公司已解散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解決債權、債務;在申報債權期間,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因此,所以,公司在清算期間只能開展與清算有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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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清算公告登報之後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企業登報發出清算公告後仍在清算期間,企業存續,可以經營但僅可開展與清算有關的經營活動。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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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破產後債權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可以對外起訴主張債權並直接受償。公司破產後成立清算組織,清算組織對外起訴主張債權並直接受償,可以應訴並以清理所得的財產償還債務;沒有成立清算組織的,該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訴訟地位,股東不能直接作為原告起訴主張公司的的債權。企業申請破產應當提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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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重整是否屬於破產申請?
律師解析:申請重整是不屬於破產申請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正當理由的,可以由法院裁定延期三個月,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重整後,公司可以恢復正常運作,若不能重整的,才會申請破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