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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破產申請之後多久結案

法院在破產申請的受理時限就會花比較長的時間,結案也要分幾種情況,情況不同結案的時間也不盡相同,下面是整理的一些關於受理破產申請,之後多久結案的一些相關解答,希望能夠幫助到你。

受理破產申請之後多久結案

一、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下來後多久結案報告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應當在立案之日(即法院受理之日起)起三個月內審結;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可依法申請延長);適用特別程序的,除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外,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或者公告期滿後三十日內審結(有特殊情況可依法申請延長)。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可依法申請延長);當事人上訴後,人民法院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可依法申請延長)。

3、至於刑事訴訟案件,可查看後附的法律條文或自行查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二、破產申請的受理時限

1、對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的受理時限以及債務人的異議期限。《破產法》第10條規定,債權人提出破產申請後,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5日內通知債務人。這是因為,破產對債務人來説是生死攸關的事情,故債務人有權及時知道自己被申請破產,而且有權就自己是否具備破產原因或者是否有不適用破產程序的其他理由提出意見。實踐中,由於債權人不能夠詳盡地瞭解債務人的財務狀況,可能會在債務人並不具備破產原因的情況下提出破產申請;也可能有債權人為了達到不正當的目的,試圖藉助破產程序損毀債務人的商譽或者阻止債務人將要進行的某項交易,甚至以此對債務人進行敲詐或脅迫。因此,破產法規定,債務人對債權人的申請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債務人接到人民法院所送達的破產申請通知之日起7日內為債務人對破產申請的異議期。債務人有異議的,必須在異議期內提出。

異議期滿後,無論債務人是否提出異議,法院有不超過10天的審理期。也就是説,法院將在異議期滿後10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

2、債務人或清算責任人提出破產申請的受理時限。在債務人或者清算責任人提出破產申請的情形下,不存在債務人提出異議的問題。因此,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破產申請之日起15日內裁定是否受理。

3、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期限的規定。以上是對一般情況下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的時限規定。但是,當出現一些比較特殊的情況時,例如債權人人數眾多、債權債務關係複雜、資產狀況混亂等,人民法院難以在很短的時間內完成對破產申請的審查。此時,為了保證受理裁定的正確性,人民法院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法院的批准,將裁定受理的時間延長15日。因此,在特殊情況下,從法院收到破產申請到法院作出受理裁定的最長時間,債權人提出申請的案件為37日,債務人或清算責任人提出申請的案件為30日。

上面的法律條例比較完善地回答了受理破產申請,之後多久結案這個問題,總的來説,總的結案時間還是受制於受理的時間和結案的時間,可能中間還會耽誤一點時間,瞭解相關法律,簡單計算一下,時間大概也就估摸出來了,如果你想了解更具體的信息,請諮詢本站。

標籤:結案 破產 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