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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申請公司破產

1.破產申請
由債權人或債務人自向法院申請破產。
2.法院裁定受理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並宣告企業破產,企業由此正式進入破產程序。
3.成立清算組
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後,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人民法院與同級人民政府協商指定,由相關人員包括律師、會計師等專業人員組成。
4.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
清算組正式成立,並進駐破產企業後,清算組便正式替代破產企業以其自身名義進行運作,對破產企業的全面接管。
5.審計、評估
審計、評估機構對企業財務進行審計,對企業資產進行評估,以確定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和企業的財產價值,為下一步的財產處置提供依據。
6.破產財產的清理、清算
清算組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權屬界定、範圍界定、分類界定和登記造冊的活動。
7.召開債權人會議
由於公司破產清算,可能使債權得不到清償,或者得到清償的比例極小。因此,法律規定債權人會議是破產程序中的最高權力機構。
8.註銷原破產企業登記,提請法院終結破產程序,清算組正式撤消。破產企業的破產清算程序正式終止。
《企業破產法》第七條
《企業破產法》第十條
《企業破產法》第二十五條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二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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