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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請破產後債務怎麼辦?

一、公司申請破產後債務怎麼辦

公司申請破產後債務怎麼辦?

企業破產後,提出破產申請其實是為了對企業的資產進行管理,方便保護債權人的利益,而不是説公司破產後不需要清償債務,企業申請破產後需要成立清算組,對企業的債務進行償還。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一百零七條的規定,人民法院需要依據本法規定宣告債務人破產,自裁定之日起五日內將裁定結果送達給債務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已知債權人並且予以公告。

被宣告破產後的債務人,此時就要稱為破產人了,那麼債務人的財產就要稱為破產財產,人民法院在受理企業破產申請時對其債務人應該享有的債稱之為破產債權。

在企業破產問題中不得不講共益債務。所謂的共益債務,就是人民法院在受理企業的破產申請後,企業有多個債權人的,在破產程序當中,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所負擔的債。

二、共益債務的類型

(1)管理人或者是債務人請求對方的當事人將雙方沒有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

(2)債務人的財產因為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3)因債務人不正當手段獲得的利潤所產生的債務;

(4債務人應該經營過程而應該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產生的其他債務;

(5)管理人或者是相關人員在執行職務的過程當中對他人造成損害產生的債務;

(6)債務人的財產導致別人受到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三、債務的清償順序

破產程序當中,破產財產應當優先對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進行清償,然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人欠職工的工資、傷殘補助、醫療費、撫卹費以及欠職工的應當划進職工賬户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費等,以及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給職工的相關補償金。

(2)破產人欠繳的相關税款以及除了第一項的相關費用以外其他應繳社保費用。

(3)普通破產債權。

此外,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額清償要求的,按比例來分配

在對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進行清償的時候,工資依據是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來計算。

標籤:債務 破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