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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組負責人的作用是什麼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企業進行清算時,清算組的負責人負責清算組的清算工作,調配各種資源確保清算工作的實施,負責清算工作的監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第一百八十九條規定,清算組成員應當忠於職守,依法履行清算義務
清算組成員不得利用職權收受賄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佔公司財產。
清算組成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或者債權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清算組負責人的作用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