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破產清算的分配順序是什麼樣的?
企業經營不佳,資不抵債的時候,會選擇提出破產申請,這對於職工來説影響非常大。很多職工因此失業,沒有了經濟收入。對於他們而言,最關心的就是自己能否拿到工資及經濟補償金。那麼企業破產清算的分配順序是什麼樣的?下面小編結合相關資料給大家講一講。
一、破產清算的分配順序是什麼樣的?
破產財產在優先撥付破產費用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1、破產企業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破產企業所欠税款;
3、破產債權。破產財產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二、企業破產清算的程序是怎樣的?
1、成立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在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應當由股東、有關機關及專業人士組成;
2、清算組接管破產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後,破產企業由清算組接管,負責對破產企業的財產進行管理、清理、估價、處理、分配,代表破產企業參與民事活動,其行為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彙報工作;
3、破產財產分配。分配破產財產,由清算組提出分配方案,在債權人會上討論通過,報人民法院批准後由清算組具體執行;
4、清算終結。破產財產清算分配完畢,由清算組向人民法院彙報清算分配工作的情況,並申請人民法院裁定破產終結,未得到清償的債權,不再進行清償;
5、註銷登記。企業破產,破產財產分配完畢,企業法人依法終止其民事行為能力,清算組向破產公司的原登記機關申請註銷原公司登記。
三、破產清算費用包括哪些?
破產費用指在破產程式中為破產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由破產財產中支付的費用,主要包括:
1、破產財產的管理、變賣和分配所需要的費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員的費用;
2、破產案件的訴訟費用;
3、為債權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產程式中支付的其他費用。破產費用應當從破產財產中優先撥付。
四、破產清算組由哪些人員構成?
法院應當自宣告債務企業破產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接管破產企業。清算組由法院從公司的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和專業人員中指定,也可以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和律師參加。清算組負責破產財產的保管、清理、估價、處理和分配。清算組應對人民法院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監督。
按照規定,法院接到企業破產申請後,會在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負責對企業的資產負債進行核算,並分配破產財產,破產清算的分配順序是職工的工資、社保及經濟補償金,企業拖欠税款,普通債權。由此可見,在企業破產財產分配中,職工的利益是放在首位的,剩下的才給普通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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