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程序
破產清算3.08W
公司清算流程為:
1,成立清算組,召開股東會或是董事會表決通過公司解散決議;
2,清算組接管公司,清理公司資產;
4、清算組對公司債務進行核定;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
5,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處理公司財產;
6,清償債務,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7,制定清算方案,確認並實施清算方案;
8,提交清算報告,辦理註銷登記,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後,公告公司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1,成立清算組,召開股東會或是董事會表決通過公司解散決議;
2,清算組接管公司,清理公司資產;
4、清算組對公司債務進行核定;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申報債權,進行債權登記;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收取公司債權;
5,參與公司的訴訟活動,處理公司財產;
6,清償債務,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7,制定清算方案,確認並實施清算方案;
8,提交清算報告,辦理註銷登記,經公司登記機關核准後,公告公司終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條
清算組在清算期間行使下列職權:
(一)清理公司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通知、公告債權人;
(三)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公司未了結的業務;
(四)清繳所欠税款以及清算過程中產生的税款;
(五)清理債權、債務;
(六)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七)代表公司參與民事訴訟活動。
標籤:清算
-
公司在清算期間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的,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清算期間,公司法人人格存續,但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清理債權債務的職權亦歸於清算組進行,為防止損害其他債權人的利益,公司已解散的情況下,不得擅自解決債權、債務;在申報債權期間,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因此,所以,公司在清算期間只能開展與清算有關的...
-
企業清算公告登報之後如何解決
律師解析:企業登報發出清算公告後仍在清算期間,企業存續,可以經營但僅可開展與清算有關的經營活動。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
-
企業破產後債權如何處理?
律師解析:可以對外起訴主張債權並直接受償。公司破產後成立清算組織,清算組織對外起訴主張債權並直接受償,可以應訴並以清理所得的財產償還債務;沒有成立清算組織的,該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訴訟地位,股東不能直接作為原告起訴主張公司的的債權。企業申請破產應當提交如下...
-
申請重整是否屬於破產申請?
律師解析:申請重整是不屬於破產申請的。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自人民法院裁定債務人重整之日起六個月內,有正當理由的,可以由法院裁定延期三個月,債務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向人民法院和債權人會議提交重整計劃草案。重整後,公司可以恢復正常運作,若不能重整的,才會申請破產。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