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資金要實繳嗎?
一、公司註冊資金要實繳嗎
不需要實繳。實行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公司股東認繳的出資總額或者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即公司註冊資本)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對其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自主約定,並記載於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應當將股東認繳出資額或者發起人認購股份、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繳納情況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公司股東(發起人)對繳納出資情況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二、認繳和實繳的區別
最大的區別就是認繳制不需要註冊資本一次性繳全,而實繳制則需要。
1、認繳不等於不繳,而是出資人應當自己按照章程的約定繳付出資,只是實繳情況不再向工商登記機關辦理登記。認繳制又叫註冊資本認繳登記制,是指註冊公司時將認定的註冊資本設定一個期限分段繳清,不需要一開始就繳全,這個制度改革對初期創業卻資金不足的人來説是很好的,一開始不需要投入大的資金,只需要在期限內繳全就行。但如未按約定實際繳付出資,公司和已按時繳足出資的股東(發起人)可以追究其違約責任。如果公司發生債務糾紛導致破產清算,股東(發起人)即使未繳足出資,也必須根據其認繳的出資數額承擔責任。
2、實繳制是指公司營業執照上的註冊資本數額是多少,銀行的驗資賬户上就必須存有這個數目的資金。就是説一開始就需要將註冊資本繳全,不可以缺繳。這個方式好處在於一開始就解決,今後不必承擔繳納資本,發生任何債務糾紛可以及時解決。不足之處就是對開始創業的資金有要求。註冊資本是企業初創時期的實力體現,以前的規定過於關注註冊資本的實際繳納,這其實毫無必要。公司註冊資本只代表初創時期的實力,而經營的好壞會導致企業實際資產的變化,而一個企業實際所擁有的資產反應的是它的償債能力,因此,註冊資本並不代表一個企業的償債能力,實際資產才是。
目前我國公司的註冊資本都是實行認繳,也就是説當事人想要認購公司股份的可以在規定的期限內繳納需要的資金即可。但是要注意,就算是認繳,當事人也是需要承擔起認購的資本的全部責任。一旦出現出資不足想要減資的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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