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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股東一定要本人到場嗎?

一、增加股東一定要本人到場嗎?

增加股東一定要本人到場嗎?

根據《公司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置備股東名冊,記載下列事項: 

(一)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股東的出資額; 

(三)出資證明書編號。 

 記載於股東名冊的股東,可以依股東名冊主張行使股東權利。公司應當將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向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辦理變更登記。未經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

不用本人一定到場,公司股東變更不一定需要股東本人到場,但是股東可以提前委託他人;如果是委託他人幫你變更的話,提前到公證處辦理委託證明。如果你的公司有多個股東的話,可以直接委託該公司的股東,到時由股東一起辦理就可以。

股東變更程序:

1、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市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或者《申請材料接收單》;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

2、工商局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出是否准予登記的決定並出具《登記決定通知書》;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進行核實的,出具《企業登記材料需要核實事項告知書》,工商管理局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准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

3、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個工作日後(申請材料的實質內容需核實的除外),申請人可以憑《登記決定通知書》到發照窗口換髮《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股東變更的申請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資料和完成公司股東變更所需要的程序,我們的公司股東資格就發了變化。新的股東將取代原來的股東行使自己的權利和履行自己的義務

二、公司股東變更應該提交的材料包括哪些?

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公司加蓋公章);公司簽署《公司股東(發起人)出資情況表》(公司加蓋公章);

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公司加蓋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複印件(本人簽字);應標明具體委託事項、被委託人的權限、委託期限。

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股東或發起人名稱或姓名變更證明;企業提交名稱《准予變更登記通知書》複印件;事業法人、社團法人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有關登記機關准予變更的證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門的證明。

新股東或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事業法人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社團法人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複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複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複印件。公司營業執照副本。

公司股東變更的,對於新增加的股東或者是減少的股東,必須在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東的名冊中予以記錄和更改,並且需要去公司註冊登記的工商登記機關進行變更登記,如果是增加股東,還增加公司的註冊資本的,也是需要進行註冊資本的變更登記的。

標籤:到場 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