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註冊資本必須經董事會一致同意嗎?
公司成立註冊需要一定的註冊資本,如果公司後期經營情況發生變化,可以提出增資或者減資要求,那麼減少註冊資本必須經董事會一致同意嗎?辦理減資程序是怎樣的?本站小編整理了有關法律知識,我們一起做個簡單學習瞭解。
一、減少註冊資本必須經董事會一致同意嗎?
公司減資是受到嚴格限制的,而作出這種限制的根本目的,是為了確保交易安全,保護股東和債權人利益。因此在減資的程序中,減資協議必須經股東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且要公告或通知債權人,保證債權人有提出清償或要求提供擔保的機會。公司減資屬於重大事項變更,需要公司董事會進行批准後方可執行,相關程序如下:
1、股東會決議。該決議內容包括:
(1)減資後的公司註冊資本;
(2)減資後的股東利益、債權人利益安排;
(3)有關修改章程的事項;
(4)股東出資及其比例的變化等。公司作出減資決議時,應注意公司減少資本後的註冊資本不得低於法定的最低限額;
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
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註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4 、變更登記。
二、公司減資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公司減資,無論是否造成剩餘資本少於法定標準的情況,都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為了切實貫徹資本確定原則,確保交易安全,減資要從法律上嚴加控制。按照資本不變原則,原則上公司的資本是不允許減少的。考慮到一些具體情況我國法律允許減少資本,但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從實際情況看,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公司資本過多
原有公司資本過多,形式資本過剩,再保持資本不變,會導致資本在公司中的閒置和浪費,不利於發揮資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紅的負擔。
2、公司嚴重虧損
公司嚴重虧損,資本總額與其實有資產懸殊過大,公司資本已失去應有的證明公司資信狀況的法律意義,股東也因公司連年虧損得不到應有的回報。
三、公司減資所需資料清單包括哪些?
1、公告45天以後的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
2、前期驗資報告
3、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
4、新章程、新股東會決議、舊章程
5、股東身份證複印件,如果有法人股,需要法人股營業執照複印件
6、報紙原件以及複印件
7、減資前銀行對賬單
8、最近一期驗資報告
備註:復件材料都需加蓋公司公章
公司減資屬於公司重大事項發生變化,一般公司發生重大虧損的時候可提出申請,並且要經過公司董事會批准。除此之外,公司還應該提前發佈減資公告,通知相關債權人。總之,公司減資必有一套完整且嚴格的操作規範。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關於“減少註冊資本必須經董事會一致同意嗎”此問題的相關法律回答。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三亞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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