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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不能投房地產

一、私募基金不能投房地產

私募基金不能投房地產

可以。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且不存在禁止情形的,資產管理人應當向投資者充分披露融資方、項目情況、擔保措施等信息。

房地產投資基金是指從事房地產的收購、開發、管理、經營和營銷獲取收入的集合投資制度。它可以被看成是為投資者從事其自身資金和管理能力所不能及的房地產經營活動的一種融資形式。

房地產投資基金作為一種獨立的另類投資資產類別存在於市場中,房地產基金與PE基金在實物資產現金流方面,及地產開發週期方面的區別使得這兩類另類投資基金具有相似的表象,但卻是不同的投資邏輯和投資策略。在中國,新興的房地產基金管理機構在投資策略方面,已經開始產生多元化格局分化,及專業化投資策略成型。

二、中基協:投資房價上漲過快城市住宅項目的基金不予備案

近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研究制定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範第4號-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文件規定,投資於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熱點城市普通住宅地產項目的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暫不予備案。

基金業協會還稱,房價上漲過快熱點城市目前包括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廈門、合肥、南京、蘇州、無錫、杭州、天津、福州、武漢、鄭州、濟南、成都等16個,將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相關規定適時調整範圍。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瞭解,文件要求,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應符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要求,嚴格遵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有關規定,並符合以下規範性要求:

1、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於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熱點城市普通住宅地產項目的,暫不予備案,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式:(一)委託貸款;(二)嵌套投資信託計劃及其他金融產品;(三)受讓信託受益權及其他資產收(受)益權;(四)以名股實債的方式受讓房地產開發企業股權;(五)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根據審慎監管原則認定的其他債權投資方式。

2、資產管理人應當依據勤勉盡責的受託義務要求,履行向下穿透審查義務,即向底層資產進行穿透審查,以確定受託資金的最終投資方向符合本規範要求。

3、私募資產管理計劃不得通過銀行委託貸款、信託計劃、受讓資產收(受)益權等方式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融資,用於支付土地出讓價款或補充流動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為各類機構發放首付貸等違法違規行為提供便利。

4、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且不存在本規範第一、三條禁止情形的,資產管理人應當向投資者充分披露融資方、項目情況、擔保措施等信息。

5、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且不存在本規範第一、三條禁止情形的,資產管理人應當完善資金賬户管理、支付管理流程,加強資金流向持續監控,防範資金被挪用於支付合同約定資金用途之外的其他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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