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金融保險 > 證券糾紛

私募基金是否屬於證券投資基金

私募基金是否屬於證券投資基金

私募基金是否屬於證券投資基金

私募基金是個廣義的概念,不屬於證券投資基金,區別於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中有證券投資基金的,一般我們看到的陽光私募基金就是。但是私募裏還有很多如風險資本等就是直接投向企業而不是通過買賣證券來獲利的。

私募基金(Private 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羣體募集的資金。與之對應的公募基金(Public Fund)是向社會大眾公開募集的資金。人們平常所説的基金主要是共同基金,即證券投資基金。

廣義的私募基金除指證券投資基金外,還包括私募股權基金。在中國金融市場中常説的“私募基金”或“地下基金”,往往是指相對於受中國政府主管部門監管的,向不特定投資人公開發行受益憑證的證券投資基金而言,是一種非公開宣傳的,私下向特定投資人募集資金進行的一種集合投資。其方式基本有兩種,一是基於簽訂委託投資合同的契約型集合投資基金,二是基於共同出資入股成立股份公司的公司型集合投資基金。

證券投資基金(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是指通過發售基金份額募集資金,由基金託管人託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運作資金,為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以資產組合方式進行證券投資的一種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集合投資方式。

根據證券投資基金的含義,我們可以看出其性質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集合投資制度。

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積少成多的整體組合投資方式,它從廣大的投資者那裏聚集鉅額資金,組建投資管理公司進行專業化管理和經營。在這種制度下,資金的運作受到多重監督。

(2)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信託投資方式。

它與一般金融信託關係一樣,主要有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三個關係人,其中受託人與委託人之間訂有信託契約。但證券基金作為金融信託業務的一種形式,又有自己的特點。如從事有價證券投資主要當事人中還有一個不可缺少的託管機構,它不能與受託人(基金管理公司)由同一機構擔任,而且基金託管人一般是法人;基金管理人並不對每個投資者的資金都分別加以運用,而是將其集合起來,形成一筆鉅額資金再加以運作。

(3)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金融中介機構。

它存在於投資者與投資對象之間,起着把投資者的資金轉換成金融資產,通過專門機構在金融市場上再投資,從而使貨幣資產得到增值的作用。證券投資基金的管理者對投資者所投入的資金負有經營、管理的職責,而且必須按照合同(或契約)的要求確定資金投向,保證投資者的資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4)證券投資基金是一種證券投資工具。

它發行的憑證即基金券(或受益憑證、基金單位、基金股份)與股票、債券一起構成有價證券的三大品種。投資者通過購買基金券完成投資行為,並憑之分享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收益,承擔證券投資基金的投資風險。

廣義的私募基金包括證券投資基金,從證券投資基金的性質可以回答私募基金是否屬於證券投資基金這個問題,私募基金的規模較小,受到的限制也很多,因為在我國私募基金很容易被誤會成“非法集資”,私募基金的管理公司也都規模不大,私募基金的贏利方式並不在於管理規模的大小,而在於投資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