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公司與子公司的法律關係什麼樣?
一、集團公司與子公司的法律關係什麼樣?
母公司作為大股東對子公司享有資產收益權、重大經營決策權和選擇經營者等權利,在母子公司管理的地位和作用上,母公司是處於主導地位,子公司是處於受控地位。
在法律關係上,母子公司的關係是各自獨立的、平等的;在產權關係上,母子公司的關係是法人控股股東與企業法人以資本為紐帶的母子公司關係,母公司按出資額享受出資人權利並承擔有限責任。
在內部管理關係上,母子公司存在委託——代理的關係,通過子公司法人治理結構——股東會——董(監)事會——經理層,實施所有權、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四權分立,形成縱向授權、層層負責,相互制衡的關係。
二、子公司設立程序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錄》、《企業負責人登記表》、《企業經營場所證明》等表格;
2、《名稱預先核准申請書》及《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3、《指定(委託)書》;
4、總公司撥款證明;
5、公司對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文件,負責人不是本地的需要提供暫住證複印件;
6、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
7、總公司章程(應提交經公司登記機關備案並己加蓋登記機關菱形章的章程)複印件;
8、公司撥付給分公司使用的資金數額證明文件;
9、經營範圍涉及前置審批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文件。
子公司與母公司之間是被控股或被控制經營管理的關係,也就是它的全部或者部分出資(股份)由母公司持有和控制,除此之外,子公司同其他公司在法律地位上沒有什麼區別,仍然是根據《公司法》設立的獨立的公司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集團公司的業務如果比較繁重並且較多,可以根據需要設立子公司,集團公司對子公司具有經營管理的權利,子公司的設立,可以減輕集團公司的負擔,子公司的辦理也是需要根據正常公司註冊一樣進行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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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一、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哪些條件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有書面合夥協議;(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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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分公司註冊資本有要求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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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哪些所得可免徵或減徵企業所得税
企業下列所得可免徵或減徵企業所得税:1、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2、從事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的所得;3、從事合格的環保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4、合格的技術轉讓所得;5、法律規定的所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規定,税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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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東可以要求公司清算嗎股東不能申請破產,但可以申請解散公司,然後再清算。依照《破產法(試行)》和《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股東提起解散公司訴訟,同時又申請人民法院對公司進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對其提出的清算申請不予受理。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在人民法院判決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