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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公司可以同分公司籤合同嗎?

總公司可以同分公司籤合同嗎?

一、總公司可以同分公司籤合同嗎?

是可以的。總公司和分公司之間可以簽訂合同,只要符合法律程序就行。總公司和分公司屬於支配和被支配的關係,在特殊情況下,雙方也可以簽訂合同,比如分公司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獨立核算,自負盈虧,這樣就可能在某些方面和總公司有業務往來。雙方之間簽訂購銷合同也正常。另外,分公司可以對外簽訂合同。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1、稱謂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名稱,必須冠以某某分公司以提醒當事人。而子公司有自己獨立的名稱。

2、意志關係不同

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獨立的,母公司對子公司的經營管理活動不能進行直接的命令指揮。而分公司作為本公司的分支機構,其業務的執行、資金的調動完全受制於本公司,與本公司之間是一種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

3、財產關係不同

在財產關係結構上,子公司儘管有母公司的參與,但仍有屬於自己的財產。而分公司的財產則全屬於本公司,是本公司財產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存在獨立的法律財產,而子公司的財產則具有完全的獨立性。

4、財產責任不同

子公司作為獨立的法律主體,自主經營、獨立核算,其一切後果包括財產責任均完全由自己承受。而分公司作為非獨立主體,既沒有自己獨立的財產,也沒有自己獨立的意志,因此其經營後果應當歸屬本公司,由此而產生的財產責任亦由本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總公司可以同分公司籤合同的,只有保證簽署合同是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情況下才是受到法律所保護的。需要注意的是雙方簽署合同也是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和雙方充分的探討之後在雙方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才能夠進行簽署的。